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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院拘留“老赖” 个体工商户讨回4年欠款

时间: 2013-12-06 09:31

湖北日报讯(记者 汤炜玮) “多亏法院果断采取措施,我才能拿回欠款。”3日,个体工商户孟波在天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11.5万元,拖欠4年多的欠款终于执行到位。

2009年4月至7月,张云峰因承建工程缺少资金,分6次向孟波借了9万元钱,并约定了利息。可事后,张云峰对欠款一事只字不提,孟波多次催讨都无果。

2013年1月,孟波将张云峰告上天门法院。5月28日,法院依法判决张云峰偿还孟波借款9万元,并支付利息2.5万元。判决生效后,张云峰仍无意还款。

9月24日,孟波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迅速展开调查。经过调查,发现张云峰拥有几处装修豪华的房产和高档轿车,完全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11月4日,天门法院向被执行人张云峰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他在11月7日前还款。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张云峰仍然拒绝还款,并通过转移财产等方式抗拒履行。

11月29日,执行法官再次找到张云峰,他仍不愿还款。天门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张云峰处以拘留15天的处罚。

12月3日一早,张云峰的哥哥就带现金来到法院。鉴于张云峰认错态度较好,并已经偿还了全部欠款及利息。当日,法院提前对张云峰解除了拘留措施。(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老赖住豪宅拒不还债 被拘留乖乖认账

人民法院报讯(记者陈群安)12月2日,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张某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使张某偿还了拖欠多年的欠款及利息共计11.5万元。

  2009年,张某以承建工程缺少资金为由分两次共向孟某借款9万元,后孟某多次催讨未果。今年1月孟某将张某告上法院。天门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偿还借款9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自觉履行,孟某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张某拥有几处房产,并且装修豪华,还有高档轿车,完全有偿还债务的能力。11月4日,天门法院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规定其在11月7日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但张某通过转移财产等手段抗拒履行。11月29日,执行法官再次找到张某,张某仍不配合法院执行,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处以拘留15天的处罚。迫于法律的威严,张某偿还了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