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雅菲:五四薪火照初心 司法为民润无声
“青年者,国家之魂。”百年前,五四运动的呐喊唤醒了沉睡的东方雄狮,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精神薪火相传,激励着一代代中国青年为民族复兴伟业前赴后继。百年后的今天,作为新时代的法院青年干警,我们虽无需在街头振臂高呼,但我们肩负这同样神圣的使命——那就是在每一个案件中维护公平正义,在每一次服务中传递司法温度,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我对“法律”二字有了更深刻、更鲜活的理解。法律的适用绝非简单的条文对号入座。我们手中的卷宗,不仅仅是纸张的堆砌,更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生,背后牵动着当事人的喜怒哀乐,甚至是一个家庭的兴衰荣辱。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精通法理,更要懂得情理,善于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最佳的平衡点,让司法既有雷霆万钧的力度,又有润物无声的温度。
记得去年我协办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十多年前,原告老王持续为被告公司食堂供应食材长达一年,货款累计4万多元,但该公司仅支付了5000元后便没了下文。阅卷时我发现,老王提交的证据仅有自己手写的百余张送货单,且签名并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有的甚至没有签名确认。更令人揪心的是,老王告诉我们公司早已人去楼空,他也无力补充更多证据。当我们前往送达时,发现该公司门口还张贴着其他法院的拍卖公告。
从法理上讲,这似乎是一起证据不足的案件。但如果仅仅满足于案结,而不追求事了,老王那笔承载着无数个清晨露水与辛勤汗水的卖菜钱,可能真的就打了水漂。那一刻,我想到了五四精神中对大众疾苦的深切关怀,想到了我们作为青年干警应有的担当。我决定转换思路,不轻言放弃。我通过各种途径辗转联系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在核实欠款金额属实后,从情理、法理、事理等多个维度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张某被我们的诚意与坚持打动,以个人名义出具了欠条,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向老王支付了剩余货款。当历经近十年波折的老王终于拿回这笔钱,并紧紧握着我的手连声道谢时,我内心百感交集。
我在想,如果老王是我的家人或者朋友,只因冷冰冰的一句“证据不足”而颗粒无收时,他会有多么无助与绝望。通过这起案件,我愈发觉得,司法不仅仅是冷冰冰的条文适用,更是一场心与心的沟通,情与法的交融。而共情能力,恰恰是青年干警最宝贵的禀赋之一。它不同于情绪化的代入,而是一种设身处地地理解对方处境、洞察矛盾根源并作出恰当回应的能力。
当代青年成长于信息多元、情感表达更开放的时代,对他人的痛苦、焦虑、期待更有着天然的敏感。这种敏感用在办案中,不是用来动摇法律判断,而是用来弥合法律逻辑与人间常情之间的缝隙。例如在赡养纠纷中,老人执拗要的往往不是每个月几百块钱的赡养费,而是子女的情感的慰藉。如果没有共情能力,而是机械地判了金额,就可能导致亲情彻底破裂,双方之间的隔阂更加难以愈合。
作为青年干警,我们需要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用共情能力去倾听当事人的喜怒哀乐,用理性与专业守住法律的底线。这份将心比心的能力看似微小,却与百年前五四先驱们关注大众疾苦、担当国家命运的精神一脉相承,是我们对五四精神最生动的践行。
站在五四青年节这个特殊的节点上,回望历史,先辈们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国家;展望未来,法治中国的宏伟大厦,正等待着我们一砖一瓦去添砖加瓦。我深知,手中的法槌起落,事关千钧;案卷的翻合之间,书写着民心向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个人的理想融入到司法事业的洪流中,带着这份共情的司法温度,接过五四的火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用理解去化解对抗,用温度去缝合裂痕。我愿做那一束微光,穿透迷雾,照亮正义之路;我愿做那一缕春风,吹散阴霾,温暖百姓心田。在每一个案件中,做公平正义有血有肉的传递者,用青春的智慧和汗水,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不平凡的司法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