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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汉江中院强化为民司法创公信法院

时间: 2013-06-26 08:26

   

(吴涛)今年以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本着司法为民是目的,司法作风是关键,狠抓司法作风转变,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全力打造“公信法院”。

该院以是否密切联系群众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立足点,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感情,做到“三真”。付出真感情,无论当事人社会经济地位如何,都予以真诚尊重;付诸真行动,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务求真奉献,淡泊名利,真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工作态度文明亲和,推行法官文明用语和法官忌语,从语言上拉近法官和群众的距离。设立便民服务设施,让当事人享受到贴心的诉讼服务。举办“法院开放日”,邀请群众代表参观法院、旁听庭审,积极“开门纳谏”,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查找和解决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该院还把是否便利群众诉讼作为改进司法作风的着力点,坚持群众路线,解决群众困难,做到“四实”。查实情,了解群众对司法的迫切需求;讲实话,直面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做实事,用实际行动解群众之难;求实效,让群众通过每一个具体的司法行为认知法院、接受法院、信赖法院。工作力求便民利民,推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假日法庭、视频审判等便民措施,切实满足群众方便快捷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强化司法服务发展,开展“四联互助”活动,联系群众、村组、企业、社区,帮助解决涉法问题,提出建议,及时就地化解纠纷。坚持司法的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近距离接触群众,推行巡回办案,对涉民生案件,主动到案发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使案件审理过程成为做群众工作和宣传法治的过程。充分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让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汉江中院)

    原文刊于《楚天审判》2013年第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