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时间: 2013-03-28 19:40
近日,仙桃法院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以来,仙桃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加强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纳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之中,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措施和方法。该院在坚持公正高效原则基础上,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机制,实行“特事特办”,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做到最大限度保护,最大耐心调解,最快时间审结,最佳效果执行。2009年以来,该院共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和涉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1600余件,救助特困对象136人,为530名妇女儿童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40万元,为创建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努力,曾获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