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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在仙桃“西大门”的放心法庭

——记仙桃法院毛嘴人民法庭

时间: 2012-04-25 19:05

   

仙桃市毛嘴镇位于该市最西端,与潜江市接壤,被称为仙桃市的西大门。仙桃法院毛嘴人民法庭设在毛嘴镇,管辖范围为毛嘴、郑场、河、三伏潭4个乡镇,辖区总面积523平方公里,辖区人口32万。

近年来,该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狠抓办案质量和效率,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被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誉为放心法庭。该庭曾于2006年、2011年先后两次被湖北省高级法院评选为全省先进法庭201229日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该庭审判员杨国才先后被仙桃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党员示范岗全市劳动模范,还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十佳优秀法官好法官。该庭庭长刘拥军2011年被中央政法委评选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以人为本培养队伍

毛嘴法庭结合审判实践,充分发挥党支部一班人的表率作用,从思想教育、制度落实、业务学习等方面入手,带领全庭干警扎根基层,心系群众,积极开展审判工作,干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在思想教育中体现关怀。除坚持开展政治学习外,始终坚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庭长刘拥军不定期地与每名干警交心谈心,时刻把握干警的思想状况,变空洞的说教为有的放矢地开展思想工作。对干警家庭的困难,做到感情上关心、时间上支持、思想上安慰,在庭内营造一种家的氛围,让干警安心工作。

在创先争优中激发士气。组织全庭干警开展三比三看活动,即比实绩,看谁办案数量多、质量好;比效率,看谁办案进度快、效率高;比觉悟,看谁敬业精神强、贡献大。通过活动的开展,在庭内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在业务学习上注重培养自觉性。庭长刘拥军是法律本科毕业,有良好的法学理论基础,但他仍坚持不断学习。在他的带领下,庭里干警都自觉地加强学习,并将学习成果转化到审判实践中。庭内讨论案件时,要求干警就法律关系的认定、证据的采信、法律的适用提出意见,在实践中锻炼才干。

为民司法化解矛盾

   毛嘴法庭始终把培养法官亲民爱民意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使每一名干警自觉把驻地当故乡,视群众为亲人,做到接待热情,一视同仁;解答耐心,百问不烦。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积极落实便民措施,将立案范围、起诉条件、收费标准、民事诉讼风险提示、案件审理流程等内容全部上墙公示;发放便民联系卡,方便当事人联系;在立案接待室设立书写台,为当事人提供笔墨纸张,配备饮水机,提供人性化服务。

法庭面向广大农村,当事人往往早出晚归。毛嘴法庭干警在工作中始终保持晚上办案的工作作风,抓住当事人晚上基本上在家的时机,上门送达,上门调解,不少当事人诧异之余往往很感动。法官亲民、务实的工作作风对矛盾的化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经常组织干警深入村组农户,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调查等形式,认真倾听基层干部、企业业主和群众对法庭审判工作的意见,并针对收集到的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整改。仅2011年度,就先后开展法律咨询49次,巡回审理案件8件,送执行款上门6次共计10万余元,开展法律业务培训2次。

积极开展法庭服务周活动,每月用一个星期的时间,送法下乡,送法入企,开展巡回审判。关心困难群众,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该庭审理原告钟儒汉与被告仙桃市黄洲村村民委员会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该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钟儒汉的诉讼请求。原告钟儒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考虑到原告钟儒汉的家庭困难,庭长刘拥军积极与黄洲村负责人联系协商,为原告钟儒汉办理了低保手续,钟儒汉最终服判息诉。2008年以来,毛嘴法庭为困难当事人减、免、交诉讼费共2万余元,巡回办案100多件,帮扶困难群众8000多元。

毛嘴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无论案件有多难,矛盾有多深,不轻易放弃调解。始终要求干警在调解工作中树立信心、出于公心、保持耐心,并通过实践总结调解经验,当事人情绪激动时运用冷处理法;当事人重亲情时,运用亲朋说服法;当事人重感情时,运用情理疏导法。该庭审理原告王菊秀与被告关剑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被告关剑因乘车将原告王菊秀从车上拉下,致原告王菊秀摔伤住院,但被告关剑未主动赔偿。官司打到法庭后,老法官杨国才运用亲朋说服法和情理疏导法,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2008年以来,毛嘴法庭通过调解结案方式化解了大量纠纷,年均调解率达80%以上,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廉洁办案提升公信

毛嘴法庭全体干警始终信奉:宁可得罪亲朋好友,也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错事;宁愿自己承担骂名,也不判一方高兴、一方痛苦的错案

在办案过程中恪守办案纪律,自觉抵制各种干扰,所判的案件没有一个当事人对法官提出异议和指责。该庭审理原告别某与被告伍某离婚纠纷一案,别某为了达成离婚目的,搬出了与刘拥军私交甚好的朋友,并带着两条高档香烟来说情,被刘拥军坚决拒绝。

在庭长刘拥军的影响和带领下,毛嘴法庭全体法官坚持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和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认真落实廉政学习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狠抓案件流程管理、财务管理、工作日驻庭管理。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杜绝了当事人用金钱、物质等腐蚀法官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2008年以来,毛嘴人民法庭干警共拒吃请200余次,拒收香烟150余条,拒收现金13000余元,在辖区树立了良好形象,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