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沙湖法庭调解成功一起移民离婚案
9月18日,经过仙桃法院沙湖法庭法官数次登门悉心调解,一起移民夫妻离婚案得以调解结案,夫妻重归于好,曾经“战火纷飞”的家庭再次响起了欢声笑语。
2010年,因为南水北调工程施工,湖北郧县移民唐娟和毛军一家搬迁到仙桃市彭场镇芦林湖村。新生活开始后,夫妻俩人的感情却出现了危机,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妻子唐娟以丈夫毛军对自己关心少为由,到法庭起诉要求离婚。
沙湖法庭受案后,合议庭认为本案主体特殊,若处理不当将不利于新移民在当地安居乐业,且移民村中夫妻离婚现象呈上升趋势,应当多做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向毛军送达开庭传票时,毛的情绪非常激动,他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在外打工,妻子不但不理解,反而要求离婚,感到生活已经失去意义。为缓解毛军情绪,法官及时向其进行法律释明,帮助他分析夫妻感情出现裂痕的原因。在与法官的交流中,毛军也意识到妻子提出离婚的理由并没有表明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只要自己从主观上努力,多与妻子沟通交流,夫妻和好还是有可能的。
为此,合议庭遂登门了解情况并及时做夫妻双方的调解工作。唐娟向法官倾诉了自己提出与丈夫离婚的真实想法。原来,自从移民到仙桃市彭场镇后,与公公婆婆住到一起,婆媳之间因为琐事经常发生争吵,丈夫毛军性格比较内向,每次发生争执后,不问青红皂白便指责妻子唐娟,有时还使用轻微暴力,使唐娟十分伤心。了解原告真实想法后,法官再次与毛军进行沟通,指出了毛军在处理夫妻关系中存在的欠妥之处,建议他珍惜感情,为孩子着想,争取挽回这段感情。法官的分析和苦口婆心的劝解,使毛军认识了自己的不足,产生愧疚之意,感到自己与妻子交流确实不够,关心太少,造成妻子对自己不满。
看到毛军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合议庭立即抓住有利时机,组织双方再做调解工作。让夫妻双方坐到一起,法官从移民政策和保障移民安居乐业的大局出发,用心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围绕珍爱夫妻感情和正确处理家庭内部关系等方面,耐心进行劝解。
通过面对面沟通,夫妻二人认识到各自存在的不足,也进一步认识到夫妻之间相互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毛军主动向妻子承认错误,并保证以后互相尊重,有事多交流。妻子唐娟也表示要好好处理婆媳之间的关系,并原谅了丈夫毛军,当场申请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