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本院要闻

汉江中院成功化解标的1.5亿民生大案

时间: 2017-03-10 15:42

 

高法官您好,感谢您调解了我们的案件,这起案件的处理被省分行评为有效管控不良贷款典型案例,准备在全省推广。”39日上午,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高健接到农业银行仙桃市支行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一个多月的努力没有白费,他的心中感到十分欣慰。

就在不久前,经过近一个月的多方调查了解和沟通交流,高法官成功地调解结案了一起标的近1.5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不仅保护了上百套购房户的合法权益,而且为数百名建筑农民工讨回了血汗钱,资金链断裂的涉案企业起死回生,金融单位的利益保障也实现了最大化,取得了一案四赢的良好效果。

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20141月,湖北中合房地产公司向农业银行仙桃支行借款近2亿元用于房地产开发。中合公司偿还了部分借款后,因商品房销售状况不佳,未能继续还款。农行要求中合公司偿还借款剩余本息近1.5亿元未果,遂向汉江中院起讼,并申请对该公司的银行存款、部分房地产及在建工程采取查封、冻结、禁止施工等保全措施。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高健仔细翻阅完全案卷宗,他发现仅凭纸质卷宗所载材料,不足以彻底了解案件中的各方利害冲突。为全面了解案件前因后果,厘清矛盾关系,高法官和合议庭成员先后四次前往中合公司在售楼盘、在建工地等处了解情况,期间还多次与双方电话交流。通过调查了解,高法官发现,本案看似只涉及农行与中合公司,但如果仅机械呆板地适用法条,简单地按照银行方面的申请对中合公司的银行存款、房地产及在建工程采取保全措施,不仅会严重影响已售上百套房屋业主的合法权益,并且导致该公司数百名建筑农民工无法按时拿到工钱回家过年。

仙桃农行因担心中合公司无力偿还债务,依法向法院申请保全,当事人的合法请求法院应该支持。但径行判决不利于矛盾的最终化解,解决一个纠纷可能会导致其他矛盾产生。如何处理既合法又合情?高法官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中。

在数遍翻阅了所有材料后,高健法官终于发现了矛盾妥善化解的突破口------仙桃农行之所以申请保全,源于对中合公司偿还债务能力的不信任,目的在于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但如果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则会导致中合公司资金链彻底断裂,甚至可能立刻破产,除了极少的银行存款外,农行能得到的仅仅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烂尾工程,其利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围绕呆账和死账的区别,高法官把做工作的重点放在仙桃农行方面,与该行负责人交流时,他建议农行充分考虑多种可能的因素,如果让中合公司保留部分资金周转,该公司开发楼盘购买住房贷款也可在仙桃农行办理,既增加了农行的业务,也保障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经营所得又可以偿还借款,得以实现双赢。通过耐心的讲解,仙桃农行相关负责人渐渐接受了法官的观点。

春节前,经过高健法官锲而不舍地努力,不厌其烦地调解,最终使农行和中合公司的意见达成一致:中合公司先行履行5435万元还款义务,余款在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后分期偿还;仙桃农行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撤销对中合公司的保全申请。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及时履行各自义务。

该起标的金额1.5亿元大案的调解处理,不仅有效地化解了双方矛盾,更较好地维护了公平的交易秩序,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好评。(本文所涉当事单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