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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美丽湿地 润泽绿色潜江

潜江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 2023-02-10 10:30 来源: 潜江法院

2023年2月2日是第27个“世界湿地日”。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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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营造全民共建共享共护湿地的良好社会氛围。汉江中院、潜江法院、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湖北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在湖北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联合开展“法护美丽湿地,润泽绿色潜江”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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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朝清,潜江市政府副市长赵曜,汉江中院赔偿办主任陈忠军,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平,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章华,后湖管理区党委书记赵忠海等参加本次活动。


大美湿地,在水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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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委托,汉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朝清出席活动并讲话,他指出,潜江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潜江建设,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形成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机制,打造共同缔造的潜江样板,并对潜江法院的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期望:

一是要切实提高站位,认证履职尽责,为改善潜江人居环境,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贡献司法力量;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不断巩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成果,切实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成效;三是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强化生态修复,大力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促进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共同缔造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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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曜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湿地保护和规范利用的制度和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为我们强化湿地保护提供了根本的法律遵循和法治保障,并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的有关要求,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探索建立符合我市湿地保护实际的“府院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司法力量为湿地保护和建设保驾护航;二是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增强群众保护湿地意识,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努力为建设美丽潜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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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员还现场参观了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和生态科普宣教中心。

随后,现场举行了“保护湿地、从我做起”的签名活动,参与人员在承诺墙上签字,主动做起湿地资源保护的守护者、监督者、宣传者,彰显对保护湿地的决心和责任。


深入群众,积极普法宣传

法院干警联合生态环境局、湿地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村庄,向当地群众发放湿地保护等宣传手册,面对面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相关内容,并结合办理的生态环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群众普及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

与此同时,身在潜江市熊口镇马场村的熊口法庭干警也在积极开展着湿地保护法治讲座,以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法律后果为切入点,讲解关于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还到潜江市百花岛生态园区和鸟类保护区域为来往群众分发湿地保护宣传手册,号召群众了解湿地、爱护湿地,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家园。


携手共进,保障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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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助力湿地保护措施落实,潜江法院与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湿地公园管理处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对法院发挥环资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生态建设、促进绿色转型、绿色发展所作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推动湿地生态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和法治宣传等方面,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与会方表示会继续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联动及协作,共同推动潜江市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湿地保护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潜江法院将以湿地保护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湿地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共同破解生态环境保护难题,为省委赋予潜江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法院力量,在掌握历史主动中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潜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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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由潜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成刚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