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捕鱼人”到“补鱼人”
——天门法院以善意文明执行护航生态修复
近日,李某非法捕捞行政处罚执行案公开听证会在天门市蒋场镇孙岭村召开,天门市法院、市检察院(以下简称检察院)与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局)同步开展现场增殖放流与禁渔普法宣传活动,用一场“家门口的听证会+生态修复行动”,传递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温度,筑牢长江大保护的法治防线。
以案为鉴:非法捕捞触红线,知错悔改变观念 案件要从2021年冬天说起,李某在汉江蒋场镇孙岭村段,使用电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被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因涉案情节轻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建议市农业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7月,市农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规定,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 因李某未按期缴纳罚款,市农业局对其加处罚款后依法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与李某沟通,了解到其家庭经济困难。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结合其认错态度,法院并未简单采取查封、冻结、拘留等强硬措施,而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上门释法说理,讲解长江禁渔的政策法规和非法捕捞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引导当事人主动认识错误、弥补过错。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引导下,李某的态度从抵触抗拒转变为主动配合。2026年3月,他主动缴纳了执行款,并向检察院提交了减免罚款的申请。 公开听证:阳光执行显温度,释法说理促认同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透明度,同时开展普法宣传,天门法院联合检察院,在李某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地——蒋场镇孙岭村,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法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执行过程、当事人的履行情况及申请减免罚款的理由,市农业局执法人员、市检察院检察员分别就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法律监督意见发表看法,听证员及群众代表也纷纷发表意见。 “以前只觉得电鱼能捞点鱼换钱,现在才知道,电鱼不仅会把大小鱼虾都电死,还会破坏水底环境,影响整个汉江的生态链,我这是在断自己的‘生态饭碗’。”听证现场,李某再次表达了自己的悔意。参与听证的群众代表也纷纷表示,这场听证会让他们直观地了解了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也感受到了法院“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给了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普法护江:增殖放流护江水,普法宣讲入民心 善意文明:刚柔并济护生态,法理相融促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