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法院:高效审理破产案件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11月19日,天门法院依法高效审结了债务人天门市鸿源棉花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鸿源棉花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仅用时85天。
鸿源棉花公司主营棉花加工,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停产,资不抵债。2020年8月13日,天门市兴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债务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为由,向天门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天门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淑涛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8月24日,合议庭经审查认为,鸿源公司符合破产条件,裁定受理兴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鸿源棉花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鉴于鸿源棉花公司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明晰,天门法院决定对该案采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
鸿源棉花公司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均抵押给湖北天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农商银行”)。天门法院督促破产管理人依法对抵押财产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定价,经过依法拍卖后流拍,农商银行申请以评估价格对该抵押财产予以受偿(以物抵债)。
因鸿源棉花公司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11月中旬,经破产管理人清产核资后,编制了破产企业债权表,天门法院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根据会议结果和破产管理人申请,裁定破产管理人处置担保财产行为成立、确认债权人债权表、宣告该公司破产、终结破产程序。
刘淑涛表示,破产案件的快速妥善审结,有助于推动社会资源的快速流转配置,有效盘活市场经济活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天门法院将继续发挥破产审判在服务地方经济、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职能,打造良好法治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