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官”能“见官” | 仙桃市干河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出庭又出声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4月29日上午,仙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刘某诉被告仙桃市干河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案,干河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何格主任出庭应诉。
该案由仙桃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一级法官马敏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陈超、赵国华组成合议庭。
干河街道办事处、杜湖街道办事处、沙嘴街道办事处、龙华山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40余人到场旁听。
法院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各方当事人按照诉讼程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各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整个庭审流畅有序、重点突出,各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何格作为被告单位“行政一把手”积极参与答辩,充分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职责。该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仙桃法院认真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月22日,仙桃市政府、仙桃市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通知》,对于行政机关“一把手”应当出庭应诉的情形、出庭应诉有关要求及制度保障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下一步,仙桃法院将扎实开展“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以行政机关“一把手”常态化出庭应诉为抓手,凝聚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合力,为仙桃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