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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院“规范管理年”活动念好“紧箍咒”

-载于《楚天审判》第三十三期

时间: 2013-05-06 19:10

本报讯(通讯员吴  涛)“来院客人安排机关食堂招待,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接待的,需经院长批准,否则费用一律自理;各部门所使用的公务车辆,节假日必须全部入库备查……”今年以来,针对法院工作中审判、司法政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空白和漏洞,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力求实现法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规范审判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案件质量评定办法》、《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审判管理制度,增强执行力,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立被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的专项评查机制,及时通报并由审管办、监察室介入调查分析。规范庭审活动,不定期组织庭审观摩,由院领导随机指定观摩的案件,院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评查小组进行点评和指导。完善对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的考评体系,根据各部门的职能特点,设计不同指标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

规范司法政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规范诉讼费用收取,杜绝诉讼费减免的随意性。规范车辆管理,实行公务车辆油料费包干使用制度,严格控制油料支出。规范公务接待,实行接待费用包干使用制度,控制接待支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防止资产流失。规范治院、勤俭建院,严格控制不合理开支,大幅减少三公经费,着力打造节约型法院。

规范调研宣传管理。建立调研宣传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规定,切实做到每个单位有指标,每个干警有任务。关注审判动态,聚焦审判中的亮点、热点、难点、疑点,总结经验、反映情况。明确调研宣传工作考评规则,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把调研宣传成果作为考核单位和个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与单位评先、个人职级晋升挂钩。

规范信息技术管理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设施,强力推进信息化应用。以诉讼信息管理系统为载体,通过案件信息录入,审判流程管理,卷宗材料同步扫描,推动审判管理信息化。以办公自动化系统为载体,实现公文流转、事务审批网上运行。以法院绩效评价系统为载体,为司法业绩考评和司法过错问责提供依据。通过强力推进信息化应用,深度激发潜能,着力打造创新型法院。

规范司法技术管理。重视鉴定评估拍卖机构的选定,确保司法鉴定和资产评估、拍卖过程公开,结果公正。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程序,加强与鉴定机构的沟通联系,提高鉴定效率,努力缩减司法鉴定评估周期,保障鉴定评估案件及时审理。

规范司法警务管理。注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加强法警队伍体能训练,编排训练表,做到每月一小练,每季一大练。加强警务知识学习,提高值庭、押解、安全保卫能力和水平。做好突发事件、安全保卫工作的机制建设,增强应急处突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应急处突程序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