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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护航中小企业成长

--汉江中院为企业发展打造良好环境

时间: 2013-03-28 19:03

  “真的很感谢法官为我们企业数十号人所做的工作,我终于可以告诉他们开年后可以继续来公司上班了!”天门某建设公司的代表人李强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后,拉着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承办法官的手,激动的说。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和耐心的工作,曾濒临倒闭边缘的天门建设公司在这个春天里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

外出数载,打工仔回家乡始创业

李强是天门建设公司的法人代表,多年在外打工的经历让不满40岁的他显得格外的苍老。多年来和儿子的两地分隔让他遗漏的儿子的童年、少年和青年,“仿佛一瞬间,儿子就已经长大要考虑结婚呢。”李强在和承办法官交流时自嘲到。“我甚至都不认识儿子的老师,不知道儿子上学的位置。”妻儿的劝阻、身体的现状、家乡政策的扶持,让在外打拼了半辈子的李强下定决定,不出去了,就留在家乡自主创业。

自己熟悉的才是最好的,多年在建筑行业打工的经历让李强决定投资建筑行业。2012年年初,李强拿出在外打工的积累,接手了小型建设工程天门安装公司,改名为天门建设公司,东拼西凑来一笔资金用于更新公司设备,又拉来自己的老工友作为公司骨干。在公司成立的第一天动员大会上,李强曾信心满满的告诉全体员工,“我们的未来,将会越来越好!”

天降诉状,惊闻巨额债务待清偿

正在李强决心大干一场的时候,2012年5月,他接到天门法院送达的一纸诉状。赵高起诉天门建设公司,要求公司清偿之前天门安装公司拖欠的货款近十万元。

原来,之前的天门安装公司因资金不足,从2005年至2006年12月30日,该公司一直是通过赊欠货款的方式从赵高处购进原材料。赵高多次找到天门安装公司的法人代表王华催收该货款,王华则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2012年,王华在未告知赵高的情况下,将天门安装公司转让给了李强,并开具了一份收据,声明此前的债权债务与李强无关。李强随后在天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天门安装公司变更为天门建设公司。赵高听闻王华将公司转让给了外人,担心自己的货款“打了水漂”,遂向天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门建设公司偿还天门安装公司拖欠的货款。

天门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赵高和天门安装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真实有效,应予以保护,天门安装公司变更为天门建设公司,原天门安装公司所欠货款应该有天门建设公司支付,赵高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效,法院予以支持。天门安装公司法人王华从李强处收取的资质转让费135000元,天门建设公司可以另行主张权利。

细腻调解,三方互谅握手终言和

天门建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汉江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案件承办法官汪丽琴在仔细阅读了一审卷宗后,发现本案一审判决,从法理上而言,并无不当,上诉人上诉状中也没有足够对抗原审判决的依据,那么,上诉人上诉的目的何在呢。汪丽琴法官通过电话和李强进行多次沟通,明白了天门建设公司现在的具体情况。李强接手天门建设公司已经耗尽了自己多年的积蓄,为了使自己的公司在市场上更加具有竞争力,李强又找亲朋好友借债更新了公司中的设备仪器,现在这突然出现的近十万元的债务,确实是天门建设公司不能承受之重。若按一审判决执行,天门建设公司只能关门,那么不仅李强之前的投入就完全没有了,而且公司的数十号人也错过了出去打工的最好机会,今年将一无所获。李强对自己企业很有信心,所以也想过找赵高进行协商调解,但赵高表示和李强完全不熟,不放心。所以李强在一审判决后,向中院提起上诉,希望法官能够居中调解。

汪丽琴法官认为是否能够调解成功,关键还是在于天门建设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情况,而这,是无法通过阅读纸质卷宗获知的。为查清天门建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承办法官先后三次前往天门建设公司进行调查,并在网上咨询专家评估了该公司的竞争能力。在掌握了相关数据后,承办法官带着赵高、王华第四次前往天门建设公司,在李强的带领下,赵高参观了天门建设公司的厂房设备配置情况,在李强的介绍完情况后,法官单独和赵高交流,希望赵高能够重新考虑天门建设公司的发展前景,给天门建设公司一个发展的机会。通过一番言辞恳切的说理,法官劝说赵高“一审判决合法但难和理,若按一审判决申请执行,不仅天门建设公司只能申请破产,李强将血本无归,数十名员工将失去生活来源,而且你的债务也难以全部获得清偿。”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工作,赵高松动了。随后,法官将李强和王华组织一起进行调解,向他们解释了王华向李强出具“声明此前的债权债务与李强无关”的收据法律效应,释明了李强的义务和权利。在进四个小时的工作后,三方当事人之间已经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但赵高表示还需要回去在考虑考虑。

事后,汪丽琴法官又通过电话多次和赵高进行了交流,最终,在2013年1月22日,三方当事人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王华支付赵高货款2万元,于2013年1月25日前履行完毕;余下货款,由天门建设公司分别于2013年1月25日前支付10000元、2013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0元、余下于2014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赵高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在离开法院前,李强还是很激动,一再感谢法院做的工作,“不是法院,我真的只能去跳楼了,谢谢法院,谢谢法官!”

点评:

因为资本薄弱,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一些优质的中小企业往往会因为一些突发的大额支付导致经营无法进行下去。如何小心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注。

涉及中小企业的案件,一般法律关系并不太复杂,但简单依据法律进行审理并不能达成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双佳,甚至会导致一个优质企业的死亡。所以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需要发挥能动司法,努力用法律小心呵护中小企业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