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彰显法治温度 依法假释尽显人文关怀
汉江中院敲响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第一槌
“今天,杜某某获得了假释,将堂堂正正走出监狱大门,走上新生之路。希望他能牢记自己服刑改造的经历,真正脱胎换骨,重塑信心,彻底告别昨天,立足今天,把握明天,用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家人的承认和尊重,成为对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汉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拥军充满感慨地说。
9月8日上午,汉江中院在汉江监狱召开罪犯假释宣判大会,当庭宣判对服刑人员杜某某准予假释,并予以立即释放。
主动接受监督
本次假释宣判大会是汉江中院首次在监狱举办的大规模宣判大会,也是汉江辖区第一起假释案件。汉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拥军,汉江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童志诚,省检察院汉江分院驻监狱检察室副主任吴玉莲参加会议。
省人大代表、仙桃市广播电台农村工作部主任张萍,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冯伟、颜文豪,仙桃市政协委员、检察院汉江分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局长肖元红,仙桃市政协委员、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云 ,仙桃市政协委员、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涛等6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到场监督。
汉江中院在监狱召宣判大会,使罪犯对减刑、假释政策法规有了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有效调动了罪犯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罪犯树立正确的改造目标和方向,为进一步办好减刑、假释案件奠定坚实基础。
省人大代表、仙桃市广播电台农村工作部主任张萍:“汉江中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假释工作晒在阳光下,让社会触摸到了法治的温度,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仙桃市政协委员、仙桃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涛:“这次宣判大会让我感觉非常震撼,我相信对提高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具有重要意义。”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这一时刻进行了见证、监督,并对汉江中院积极推进罪犯假释工作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院庭长带头办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对于辖区首例假释案件,汉江中院充分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组成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拥军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充分发挥审判组织职能作用,严格开展案前审查,对于罪犯假释资格、服刑期间表现情况、赔偿谅解情况、司法行政机关社会调查情况、罪犯家属接收意愿等情况,召集检察院汉江分院、汉江监狱办案人员沟通探讨。对于存疑的证据材料,要求检察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及时补充和核实。
为拓展工作思路,确保假释案件办理质效,丁拥军带领办案人员采取主动走出去学习的做法,向兄弟单位“取经”,通过探讨交流,借鉴对方在办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假释工作取得新突破。
严格审核把关推进案件实质化审理
案件办理中,汉江中院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对假释建议书等材料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罪犯姓名等基本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的假释建议和依据、公示期限、意见反馈方式等。
合议庭坚持全面依法审查证据材料,同时注重主客观改造表现并重,从罪犯劳动改造、监管改造等客观方面,以及罪犯思想改造等主观方面的表现综合判断罪犯认罪悔罪态度,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及再犯罪危险。庭审中,改变证人选取模式,对于参加庭审的证人,包括管教干警及同监犯人,一律由法院从监狱提供的大名单里抽取,防备证人提前做好准备。通过庭审详细讯问罪犯、询问证人,全面了解被假释罪犯改造情况,确保对罪犯人身危险性的消减形成足够的内心确信。
“虽然本次假释庭审圆满落幕,但探索假释实质化审理的公正、阳光、高效之路远未结束,汉江中院将不断总结经验,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公示公开制度、接受各方监督,最大限度发挥假释制度的激励改造、教育罪犯的功能,推动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取得新成就,续写新篇章,实现新跨越。”汉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拥军介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