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汉江执行”品牌
仙桃法院推行执行案款物公证提存新机制
为深入推进“规范执行提质增效”活动,持续擦亮“汉江执行”品牌,3月21日,仙桃法院与仙桃市公证处、中国银行仙桃分行共同签署《仙桃市人民法院执行款公证提存业务合作协议》,在汉江辖区率先推行执行案款物提存公证新机制。
执行案款对应不明、超期滞留等问题,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堵点、难点。为破解该难题,仙桃法院深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创新“执行+”工作格局,积极与仙桃市公证处、中国银行仙桃分行沟通协调,对执行案款公证提存范围,执行案款发放和领取等各个环境环节反复磋商,协议三方共同建立畅通的联络机制和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最大限度保障执行案款公证提存流程的安全、准确、高效。
“对执行案款线上‘一键提存’,实行实时公证、实时发放,不仅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更有利于规范案款的管理。”仙桃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方俊介绍,公证提存有效解决了执行案件久拖不决等问题,维护了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阶段,仙桃法院将积极创新执行模式,推进“执行+公证”深度融合,从执行案款发放延伸至财产保全、调查取证、房屋腾退等执行全过程,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及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全力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