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法院实行分案审理创新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方式
日前,潜江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对一起共同参与抢劫作案的成年被告人徐飞、黄龙和未成年被告人刘辰(均为化名)适用“分案审理”方式进行了审理。刘辰在庭上认罪悔罪,法院综合其各种情节,决定减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今年来,潜江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中,尝试实行分案审理,以利于给未成年被告人创造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法庭氛围,综合开庭审理中各方诉讼参加人的力量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有效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避免一并审理时严肃、紧张的法庭气氛对未成年被告人可能形成的巨大心理压力。同时,该审判方式有效解决了对成年被告人公开审理原则与未成年被告人不公开审理原则在一案审理中出现的法律适用矛盾。为此,该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主动与检察院、公安局联系,进行分析探讨,最后确定将成年人徐飞、黄龙和未成年人刘辰共同参与抢劫的案件作为分案诉讼的首例进行审理,收到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