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465万元!天门法院为192名电信诈骗被害人追赃挽损
“我做梦也没想到,被网络诈骗的钱还能追回来,谢谢法官!”
1月11日,天门法院召开电信诈骗案集中退赃会,通过线下和线上方式,向77名被害人集中发还追回的电信诈骗赃款17万余元。2021年以来,天门法院已为192名被害人追回被骗款465万余元。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熊某通过发布虚假广告,吸引被害人加微信,由不具备中医资质、中医专业知识的被告人陈某等五人冒充中医药销售人员骗取被害人信任,诱使被害人高价购买“固本培元膏”等“三无”产品。该团伙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72403元,其中,熊某等六名被告人各自骗取被害人10000余元至50000余元不等钱财。
天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为谋求不当利益,聘用他人对销售的“三无”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夸大疗效,以达到骗取大多数不特定人财物的目的,销售人员明知不具备医生资格,仍按照被告人熊某的安排,冒充医生专家,盲目诊断,夸大病情,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三无”产品,共同对多数不特定人实施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遂天门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熊某等六人三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各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发还相关被害人。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罗伟多次对被告人及其亲属做思想工作,释明被告人主动退赃和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和法律规定。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本案六名被告人的亲属为各被告人代为退缴了全部赃款。
承办法官和执行干警为被害人办理领款手续
近年来,天门法院积极参与禁毒、打诈和反偷渡攻坚行动,建立健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审判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大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发还力度,减少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