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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院关爱青少年成长

时间: 2013-06-01 19:13

   人民法院报讯  5月27日,当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胡彩艳等女法官为留守儿童刘明细心地擦洗干净手脚,给他穿上送去的新衣服时,刘明感动得泪流满面,抱住胡彩艳一遍又一遍地喊道“妈妈,妈妈……”这是天门法院开展“爱心妈妈”活动许多镜头中的一个。

天门市人民法院关爱青少年的成长,坚持组织女法官开展爱心妈妈活动,每逢重大节日和“六一”儿童节等期间,女法官们都要深入学校为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开展送温暖,结对帮扶活动,近6年来,该院先后组织女法官开展关爱贫困儿童、留守儿童送温暖活动7次,女法官们走进贫困儿童、留守儿童家庭,或者把孩子们接到自己身边开展关爱活动75人次,共帮扶贫困儿童、留守家庭儿童35人,捐献钱物达5万余元,帮助4名由于生病、困难、孤独、厌学而即将辍学的孩子回到了学校。

天门法院的女法官们还经常把孩子们接到自己家中,为孩子们做可口的食物,陪孩子们吃饭,为孩子们洗脸梳头,走进孩子们的家中,了解孩子们的学习生活情况,辅导孩子们学习,让孩子们感受到家的温暖。天门法院还经常利用节假日带孩子们走出校园和家门,开展春游、参观、祭扫烈士陵园等活动,让孩子们增长见识,陶冶心灵。截至目前,天门法院已有17名女法官加入到爱心妈妈的行列,先后有邱爱平、甘利华、段少华、董军涛等女法官被天门市妇联评为“优秀爱心妈妈”。

原文刊于《人民法院报》2013年6月1日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