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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中央政法委机关刊《法治参考》关注汉江法院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令制度

时间: 2025-04-16 10:06 来源: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由《法治日报》(中央政法委机关报)主办的《法治参考》期刊(2025年第6期),以“汉江法院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令制度”为题,介绍汉江两级法院不断探索家事少年审判方式改革,依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引导家长树立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依法带娃”的法治意识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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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法院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令制度

 

俗话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当父母怠于履行职责时,怎么办?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令制度,以加强父母等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令制度实施三年多来,效果如何?近日,本刊记者深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及仙桃、潜江和天门3个基层法院进行了采访。

受访法官呼吁,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令制度,强化家庭、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方联动,构建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保护格局。

“家庭教育不是可有可无”

2024年3月,潜江市人民法院发出首份涉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令。

这是一起发生在未成年人间的故意伤害案件。16岁的小李与17岁的小余因某APP的网名更改发生矛盾,小李遂纠集朋友对小余进行殴打,致其头背部等处受伤。经司法鉴定,小余为轻伤二级。

该案承办法官潜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赵瑛发现,小李受教育程度较低、行事冲动、法治观念淡薄,而其父母均忙于生计,缺乏对小李的关心和管教,致使其过早走入社会,沾染不良习气,多次扰乱社会治安,短短4个月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3次。

宣判后,赵瑛向小李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并对他们进行教育指导,责令其父母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小李的日常监管和教育。经过其父母的监管和教育,小李现已回归校园,开启新的人生。

从事审判工作多年的赵瑛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多与家庭相关。“要么是父母离异,或者忙于工作,对子女疏于管教。”赵瑛说。

“以往我们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一般会在庭审期间或庭后和家长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效果有限。现在通过家庭教育令这种形式,让家长从心理上切实重视起来,让他们明白,家庭教育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赵瑛说。

并不是所有涉未成年人案件都会制发家庭教育令。“一些被告人在未成年时犯罪,接受审判时已经成年了,就不适合发家庭教育令。” 赵瑛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在她看来,家庭教育的主要责任在于父母,家庭教育令只是起辅助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监护人是否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标准不够明确,对监护人是否违反家庭教育令的监管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家庭教育令的强制执行力。

督促落实家庭教育责任

如何让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令、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仙桃市人民法院龙华山人民法庭负责人陈丹想了很多办法。

龙华山法庭是仙桃市法院唯一的家事审判法庭,负责承办城区范围内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家事案件。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中,龙华山法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发现,男方未按照抚养协议及时支付抚养费,女方遂不让男方探望孩子。法官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

成功调解这起纠纷后,龙华山法庭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双方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们还要求他们当场手写一份家庭教育承诺书,承诺将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共同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陈丹告诉记者,承诺书没有固定格式或统一格式,主要是督促义务履行人对照家庭教育令上提出的要求执行。

在她看来,通过手写承诺书这种方式,能让监护人心存敬畏,更加重视家庭教育令,从而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特别是一些关键节点,比如‘六一’儿童节、放寒暑假前夕,我们都会组织回访,并根据回访情况进一步加强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更好履行监管责任。”陈丹说。

据统计,2024年,龙华山法庭共发出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等70余份,加强对离婚案件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常态化开展判后跟踪、调查回访和跟踪指导工作。

“根据我们回访的情况来看,监护人普遍按照家庭教育令要求,履行了监管职责。”陈丹说。

协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

前不久,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天门市人民法院干驿人民法庭负责人罗伟综合小孩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孩子的实际需要、抚养情况等因素,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后,罗伟向双方释法明理,敦促双方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干驿法庭针对辖区案件特点,重点打造涉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案件的示范案例解纷机制。

“近年来,汉江两级法院认真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充分发挥家事少年审判职能,精心审理案件和组织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和谐,努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人赵湘湘告诉记者。

据介绍,汉江中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断探索家事少年审判方式改革,依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引导家长树立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依法带娃”的法治意识。

“汉江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强化与公安、检察、教育、妇联等职能部门、组织协作配合,推动完善‘家庭尽责、学校指导、政府推动、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构建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保护格局。”赵湘湘说。

 

本文刊载于《法治参考》202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