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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评估妥保全 多方配合促和谈

汉江中院依法开展证据保全高效促成和解

时间: 2021-02-10 14:18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汉江中院民二庭通过依法开展证据保全促成2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在20天内和解结案,有效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

T公司是一家电子设备制造企业,该公司经其他公司授权获取了注册商标A的排他使用权。2019年,潜江市两所中学为改造其相关场所硬件设施,通过招投标方式从C公司购买安装了A品牌扬声器、麦克风等电子设备。后T公司与两所中学发现,C公司实际在两所学校安装的相关电子设备中,部分有A标识但非T公司生产,还有部分未按约定安装A品牌设备。

2021年1月13日,T公司以涉嫌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C公司作为被告,两所相关中学分别作为第三人分两案诉至汉江中院,要求C公司停止侵权并每案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0万元。在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后,T公司向汉江中院申请保全相关证据。

因涉及侵权的设备均已安装在两所学校多个场地,存在随时被拆除转移而导致无法取证的风险,该案合议庭经过慎重考虑,提出必须按相关要求充分评估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可能对学校正常运转造成的影响,审慎选择证据保全方式,最终决定以现场勘验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并对勘验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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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此次赴现场勘验工作,在勘验前,邀请潜江市教委、江汉油田教育处以及涉案学校的相关领导到现场参与勘验。在勘验过程中,干警采取录像、拍照、书面记录等勘验措施,同时向参与勘验的相关部门领导解释说明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可能承担法律后果以及对学校造成的影响,到场的相关部门领导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均表示会尽快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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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现场勘验,固定了C公司涉嫌侵权的相关证据。汉江中院于1月29日向C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证据保全现场勘验笔录复印件等相关文书。经过汉江中院干警释法明理,C公司主动与T公司及两所中学进行协商,并于2月1日达成了和解协议,随后T公司及相关学校申请撤回对两案的起诉,汉江中院于2月2日裁定准予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