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法韵·青年说丨程灏:榜样如炬 追光前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新年贺词中指出,“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在挥洒汗水,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高尚并不都体会在惊天动地的伟业中,而更多地体现在为人民服务的平凡人生当中。加入法院队伍十多年,回想以往路途,自己能不疾不徐保持初心一路前行,和天门法院这些与生命共舞的前辈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刚进法院时,我被安排在办公室工作,兼职管理印章,有机会接触到存档的判决书。一天,在一份判决书上看到一段法官寄语:“一个12岁的孩子,就这样匆匆告别人世,没有人不为他感到痛心和惋惜。人的生命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无论何种方式,都不可能弥补本案中两原告中年丧子的伤痛,也不可能减轻被告的愧疚之心。本裁判仅仅对相关当事人的行为给予了法律价值的判断,而非对逝去生命价值的评判……”
我一下就被这段话吸引住了,也对写判决书的董军涛法官充满了好奇。
1999年,董军涛进入天门法院,从书记员岗位做起,凭着对法律的执着与热爱,努力通过司法考试走上了法官岗位。在前辈传帮带下,她对审判工作逐渐熟悉,并不断形成自己的工作方法。二十多年来,她审理的案件无一起被发回、无一人上访缠访。
她常说“我的工作很平凡,但只要多做一点,老百姓就会满意一点。”
她不仅是一名法官,还是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也是妇联维权网络中的一员,不管多忙,只要有维权对象找她,她都会热情接待,从法律角度帮忙分析、进行解答。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因工作出色,她获得了“全省优秀法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政法队伍先进个人”“湖北省三八红旗手”等等称号。
从她身上,我明白了榜样并不遥远,榜样就在身边。只要我们用心去发现,用心去学习,我们就能从他们身上学到许多宝贵的品质和精神。
2020年,我调整到立案庭工作,立案庭是法院的“第一窗口”,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直观的体现。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就是群众的服务员”“我们多费心,群众就少出力”——这是天门法院立案庭庭长刘艳华常说的话。记得有一天,一位当事人来到立案庭,还未交谈便大吵大闹起来。
这时刘庭长闻讯赶过来,解释道:“别着急,先冷静一下,都知道你们不容易,跑来跑去的也挺辛苦。既然到这儿来就是想解决问题的,有什么事慢慢说,能立案就给你立,就算目前不符合立案条件,我们了解情况后,也会一次性告知你还需要补充的材料。”
一句话,便让当事人的火瞬间熄灭,稳定了情绪。几天后,这位当事人再次来到立案庭,向我们表示了歉意。
刘艳华是一名法官也是一名“劝导员”,面对多次进京访、越级访的重点信访人,他总有办法让他们心甘情愿地跟他回来。
一天早上刚上班,刘庭长就接到了信访人熊某的电话,电话那头说“这里是医院,熊某在街上晕倒了,被120送到了急救中心,翻看熊某手机通讯录,发现她跟这个号码联系最频繁,所以便找到了刘庭长。”得知此事他赶紧联系熊某家属一同前往医院,在确认熊某无碍后才放心离去。
当听到院门口那些怎么别人也劝不走,情绪激动的信访人说:“你让刘庭长出来,只要他来见我一面,跟我说句话我就走。”时,我曾想我何时才能像刘庭长这样被信访人如此信任。
不断跟着刘庭长接访学习的过程中,我也与几名信访人处成了“老熟人”。一个盛夏的早晨,九十多岁的崔爹爹又来到了法院,前去接待的同事悻悻的回来委屈地对我说,崔爹爹不给我材料,他要你去,他说他的材料只有交给小程才放心。这一天我充满了干劲,被当事人信任的感觉真好。
每个天法人或许平凡,或许普通,但就是这一个又一个普通人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责任与担当,将自己变成了一道光,照耀着我们前行的方向,让我们追着光,成为光,散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