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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知识产权审判 服务辖区创新发展

汉江中院出台15条实施意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时间: 2022-12-08 08:16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贯彻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出台了《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和司法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导向及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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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就汉江两级法院如何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内容作了体系化梳理,是汉江中院充分发挥直管体制优势打造特色品牌的实践探索。”汉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大华介绍。《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协同保护体系、健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加强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五个方面,就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和司法服务提出15条具体可操作性措施。

《意见》明确要求两级法院干警切实增强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正确把握依法严格保护和防止权力滥用关系,深入企业,摸清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的司法需求,建立企业台账,列出知识产权保护清单。

在健全协同保护体系方面,《意见》提出两级法院加强司法与行政部门之间有机衔接,强化跨区域司法协同,积极推行利用新型社会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社会监督共治,构建高效便捷、协调联动的一体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格局,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在审判机制创新方面,《意见》提出两级法院要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的“三合一”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健全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审判体系,促进民事维权、行政查处、刑事制裁有效衔接,提高整体效能。

《意见》还围绕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化水平等方面,详细指导两级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好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在辖区营造公开透明法治环境和平等竞争市场环境,更好服务全省科技创新发展大局。

下一步,汉江中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