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改案件为抓手 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汉江中院到潜江召开民事发改案件研讨会
“我们辖区企业多,矛盾纠纷较为复杂,中院来‘传经送宝’,帮助我们统一对疑难问题的认识,明确了改进工作的重点,希望以后能多开展这样的活动。”潜江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杨红在参加民事发改案件研讨会时谈了自己的感受。
为贯彻落实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在开年之初提出的汉江两级法院审判质效一体化管理方针。6月15日,汉江中院到潜江法院召开民事发改案件研讨会。
会前,中院民一庭干警随机到正在开庭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现场观摩庭审过程。随后,与分管民事审判的院领导、相关业务庭庭长、法官代表进行民事发改案件研讨座谈。
会上,中院民一庭王兴无庭长通报了上半年潜江法院被发改案件的总体情况,逐案分析被发改原因,总结民事审判中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并同与会人员畅谈民事审判庭审的心得,强调切实保障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克服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等要领。该院与会法官分别介绍了被发改案件的一审审理过程和裁判理由。
针对发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王兴无庭长提出了改进建议:一是要准确适用民事一审程序,避免在送达、鉴定、质证等工作中出现错误;二是要对“四类案件”加强管理,对涉及群体性且重大复杂,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院庭长要严格把关,通过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慎重处理。先重点突破一两件,形成经验后再推动其余案件,以免造成大批量案件的发改。三是要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准确适用法律,防止出现认定法律关系错误或判超所请等问题。
一、二审法官就案件中的分歧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并形成共识,统一裁判尺度。参会法官纷纷表示,在中院的跟踪管理下,对于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充满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