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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立院 司法为民

时间: 2013-06-17 14:45

   

2012年1月,一位死者的妻子和儿子把一面“热心为民,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潜江法院,虽然案件的结果他们并不满意,但他们仍然信任潜江法院,仍然要感谢张金法庭的法官。

2010年7月19日,浩口镇陈某等6人合伙的吊板队为朱某的楼房承吊预制板,黄某和胡某不幸从三楼坠落身亡。死者家人找市委、市政府上访。过激的当事人将调解人员围困在司法所内,不让离开。张金法庭根据市院指定审理此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陈某70多岁的老父亲因想不开,2011年大年初三上吊自尽。一案引发三条人命,当事人及亲属的冲动,把张金法庭的法官推到了矛盾的风口浪尖。

要解冤结,先解心结。庭长林发扬带领全庭干警深入到每家每户。当事人不理睬,都认为与自己无关, 7个被告,白天找不到人,就夜晚上门,第一天找不到人,就第二天再找。大雪纷飞,晚上9点多钟,他们还在黑暗中深一脚浅一脚给当事人做工作。

他们的真诚让死者90多岁的老母亲深受感动,老年丧子的她不但没有怨恨,反过来帮他们做儿媳的工作。原告黄某终于在第8份调解笔录上签上了自己名字。

都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热心为民,秉公执法”这是一分熠熠生辉、至高无上的荣誉,这份荣誉源于张金法庭法官的司法态度、司法责任、司法作风、司法情怀。这份荣誉源于老百姓信任和折服,源于老百姓理解与支持!张金法庭正是用司法为民的品格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赢得了法律的公信。

  总书记曾经指出,执法公信力来源于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深知基层工作的重要性。在老百姓眼中,我们的一言一词,一举一动都直接关系着法院的形象,而唯有文明的执法,公正的裁判,才能为人民做好司法服务,才能赢得公众的认可和信任,才能真正实现执法公信力。

  到法院上班的第一天,我就感觉到了法院工作的繁琐与复杂,但正是我们处理这些繁杂小事的作风,一笔一划地勾勒出人民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即使再小的事情,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这关系着当事人的切实利益,关系着法律思想在当事人心中的根植,关系着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我们必须对当事人负责,必须对法律负责,必须对人民赋予的神圣审判权力负责。正义根植于信赖,我们用真诚文明的执法形象换来了当事人的信赖。如果我们在当事人遇到纠纷问题时能换位思考,真正把解决他们的纠纷放在心上,真真切切的为当事人着想,处处展现公正文明的执法力量,我们便能赢得当事人的参与与支持,实现司法公正,真正树立起公信。

今天的我们处在公信法院的建设过程中,作为刚走上审判岗位的年轻法官,应该立志使自己成为公信法院的忠诚建设者,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公道法官,为公信法院的建设付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当然,这不仅需要一颗忠诚为民的心,更多的应该是脚踏实地的去学习,去成长。要学着去真诚热情地对待每位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解释每个法律知识,严谨完整地记录每次开庭笔录,尽心尽责地去审理的每个案件。这些事情或许微小,能够认真做好,我都感到骄傲,因为我是属于公信法院建设中的一份子,我处在这样一个浪潮中,我经历着这样一个过程,感受着这一切,我可以体会到每个人都更加敬畏法律,更加认可和信任法院的一种变化。

  我很庆幸我很年轻,在公信法院的建设中,我还有很多时间去奉献,很多机会去把握。如果说把公信法院的建设好比一座大厦的修建,那我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则好比这样所建座大厦的建筑工人,即使我只能为它添置一砖一瓦,但至少在这座大厦建成的那天,我可以骄傲的说,这座大厦的建成,我曾参与其中。

  公信法院的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每个法院人都应该为之去努力,去奋斗,去实干;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在自己的法律职业中有所成就,不论成就的大或小。形象系于公正,法威存乎民心,我们肩负神圣职责,我们要用自己的行动去履行对法律的誓言,要用公正的裁判去树立司法的权威,要用文明的执法形象去守候当事人的企盼,不断擦亮“公信法院”的名片,为金色天平增辉,为赤色法徽添彩,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洒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