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中院推进辖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 交流任职试点工作成功实施
3月16日,汉江中院辖区仙桃、潜江、天门三个直管市法院拟交流任职的6名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到岗、正式履新。
至此,该院顺利完成首轮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副职异地交流任职试点工作。
此次改革试点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立足直管体制。作为省法院直属法院和省法院主要领导明确的改革试点法院,该院高度重视,围绕“如何更好发挥直管体制优势、克服劣势”这一课题,开展广泛调查研究,针对性提出两级法院一体化管理工作思路,并将推动辖区三个直管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异地交流任职作为实行一体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坚持党管干部。该院充分发挥中院党组协管作用,当好牵头人、推动者、协调员,从中级法院层面搞好干部交流统筹,有效克服三个直管市干部管理互不隶属的客观实际。同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领导支持,该院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与直管市党委主要领导进行专题会商,统一思路、凝聚共识,确保党管干部原则贯穿此次干部交流任职试点工作全过程。
三是人员范围较大。此次试点中,每个直管市法院均有2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交流任职。转任交流的干部,不仅包括三个直管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而且还包括3名党组成员、副院长。其中,天门法院1名新提拔的80后班子成员参加交流任职。
四是程序对接紧密。3月3日,该院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协调会,与仙桃、潜江、天门三地组织部、政法委等部门,就此次直管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转任程序进行会商,研究确定了“中院党组统一发函、各直管市市委常委会衔接任免、干部同进同出”的工作思路,理顺了干部异地交流任职程序。
五是干部思想积极。此次干部交流转任期间,该院注重用好谈心谈话的手段,主要领导多次与6名拟交流干部进行“一对一”、“面对面”交心谈心。3月16日,该院召开交流转任工作会议,与6名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充分调动了6名干部的积极性。6名干部于当日全部完成报到履新,实现工作连续、不空档。
六是建立常态机制。在此次干部交流任职的基础上,该院明确,除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外,辖区基层法院所有班子成员、专委均应根据本人任职年限和工作需要逐步进行异地交流。该院党组每年进行专题研究,并对交流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对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晋职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