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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伤害赔偿款等执行款420余万元

时间: 2014-02-13 17:06

   

本报讯(记者李辉通讯员吴汪舟帆黄文彬)悠悠万事,民生为重。马年春节前,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48起涉民生案件得以顺利执结,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伤害赔偿款等执行款420余万元。

汉江中院执行局在办理两公司建设工程款纠纷一案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立案次日便派执行人员远赴被执行人所在地荆州市,将该公司银行存款冻结。

办案期间,当地12名农民工闻讯赶来,向执行法官反映申请执行人在当地施工期间尚欠其工资40余万元。为此,执行法官考虑到农民工急于讨回拖欠工资回家过年,暂缓将执行款扣划至申请执行人帐户,将12名农民工的诉求记录在案,并释明法律告知农民工向所属潜江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进入诉讼程序后,汉江中院执行局与潜江法院组织各方当事人协调,在办理执行案件中将涉及到农民工欠薪的纠纷一并处置,及时发放了农民工工资。

仙桃法院在执行一起人身伤亡事故损害赔偿案时,申请执行人李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赵某赔偿款余额10万余元。经执行法官调查,赵某已身负巨额外债,在银行无存款记录,且也无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所装修的新房为其家人唯一住房。

针对上述情况,执行法官反复针对赵某及其近亲属做和解工作,说明申请执行人亲人伤残后的特殊困难,希望站在对方立场换位感受。受到法官教育感化,赵某亲属借款6万元给付申请执行人李某。李某家属也感于执行法官的工作细致及赵某家庭困难,愿意放弃部分执行请求。

鉴于李某家庭失去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为让李某一家能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新年,执行法官在执行和解后,不仅为他们申请了司法救助,还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给予其特困帮扶。

原文载于《仙桃日报》201428二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