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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出真感情 付诸真行动 务求真奉献

汉江中院改进作风出实招

时间: 2013-07-30 15:41

   

本报讯(通讯员 吴 涛)“感谢法官现场为我们提出的法律建议,有法院的支持,我们发展的劲头更足了!”7月19日,天空下着小雨,湖北省仙粼化工有限公司拟扩建厂区里,联系企业的法官利用周末现场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并提出司法建议,受到企业家的赞扬。
   今年以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务实清廉,狠抓司法作风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有效地树立了司法的权威。
   该院以是否密切联系群众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立足点,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感情,做到“三真”。要求汉江两级法院每名法官对群众付出真感情,无论当事人社会经济地位如何,都予以充分尊重;付诸真行动,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务求真奉献,淡泊名利,真心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求法官工作态度文明亲和,推出法官文明用语22条和法官忌语18条,从语言上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设立便民服务设施,当事人进院有座椅、茶水、写字台、法制报刊和诉讼引导员,看得到热情的笑脸,享受到贴心的服务。举办“法院开放日”,邀请群众代表参观法院、旁听庭审,积极“开门纳谏”,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查找和解决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司法公信力的确立,应当从我们审理执行的每一起案件抓起,从我们服务人民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汉江中院院长徐少林说。该院把是否便利群众诉讼作为改进司法作风的抓手,坚持群众路线,解决群众困难,通过每一个具体的司法行为让群众认知法院、接受法院、信赖法院。要求每名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关注民生,便民利民,推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节假日开庭、巡回审判、视频审判等便民措施,满足群众方便快捷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开展上门走访听意见活动,对企业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提供司法建议。建立基层法院每名法官联系一个村组、社区,就地及时化解纠纷。坚持司法的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下基层、接地气,近距离接触群众,推行巡回办案,对涉民生案件,主动到案发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便利当事人诉讼,使案件审理过程成为做群众工作和宣传法治的过程。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和内容,网络直播庭审、网评裁判文书,实行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常态化,提升二审案件开庭率。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让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充分关注社会弱势群众的司法需求。

本文刊登于《人民法院报》2013年7月27日“法院新闻”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