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初审名单的公示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4年度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初审名单的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2]30号)等相关规定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行2024年度评估机构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鄂法鉴〔2023〕4号)要求,经过公告、自愿报名、审查和本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汉江辖区通过初审的15家评估机构名单(详见“2024年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本院督察室或司法鉴定室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728-3323320(督察室)
0728-3323390(司法鉴定室)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0日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初审名单
1.土地估价类(1家)
仙桃恒宇不动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2.土地房地产综合估价类(7家)
仙桃市博华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湖北博大地产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天门房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湖北博冠房地资产评估勘测有限公司
湖北泽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湖北泰宏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
3.资产评估类(5家)
仙桃永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仙桃市利安资产评估事务所
湖北天门鑫盛资产评估事务所
潜江伟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湖北泽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4.特殊评估类(2家)
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
天门市金福二手车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