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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法院:打造涉企案件“红黑榜”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 2022-07-14 08:21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该案实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得当,程序规范合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处理得当。”

近日,汉江中院到基层法院督导调研,通报了两级法院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正反典型案例,其中天门法院一起涉企案件作为正面典型被通报。

自省法院赴汉江中院拉练检查以来,汉江两级法院迅即行动,紧扣省高院拉练检查反馈问题,扎实开展各类问题全方位、深层次、高标准整改。为进一步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督促汉江两级法院在审判执行过程中认真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汉江中院在院党组大力支持下,经过审判委员会认真讨论并通过《关于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红黑榜”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在两级法院范围内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红黑榜”,以“红榜”案例正向引导,以“黑榜”案例反向倒逼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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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两级法院办理涉企案件时,全程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取得良好效果的案件,作为“红榜”案例公布;不进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的,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引发涉诉信访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发生的案件,作为“黑榜”案例公布。

《规定》明确“红黑榜”案例标准。评定为“红榜”案件要求:1.在审理涉企案件过程中,严格执行省法院《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暂行规定》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规定和汉江中院各项工作要求;2.对涉案企业经营、发展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取得良好效果;3. 其他在审理过程中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社会效果好的案件。评定为“黑榜”案例要求:1.在审理涉企案件过程中,不进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造成涉案企业信访等重大影响的;2.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采取司法措施不当,引起企业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者出现其他重大事件的;3.办案中出现严重影响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其他情形的。

《规定》还加强了“红黑榜”结果的运用,设立了加分奖励项目和扣分处罚项目,并将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于被评定为“红榜”案例的承办人年终绩效考评得分将加十分,对于被评定为“黑榜”案例的承办人在终绩效考评得分将扣十分。对于被评定为“黑榜”案例的承办部门、承办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如果发现承办人或合议庭存在违反审判纪律等方面问题的,移交中院督察室依规处理。

“通过‘红黑榜’,对涉企案件评估、审理、执行形成监督,有助于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量,对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积极作用。”汉江中院审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