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用心促成和解 “定分”重在“止争”
——汉江中院调解一起工伤认定行政纠纷

时间: 2025-01-22 14:51 来源: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感谢王法官悉心调解,我们一定及时履行协议。”

“谢谢法院,有了赔偿款,我们一家老小的生活有了保障”。

近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认定行政纠纷,用人单位和当事人家属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表示感谢。

王某是某食品公司销售员,因工作需要经常到外地出差。2023年5月,王某因出差入住某酒店,后被发现在酒店房间死亡,经公安部门现场勘察及走访调查,判断王某系因疾病死亡。王某家属向人社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人社部门调查后对王某的死亡予以认定视同工伤。食品公司不服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经复议后维持相关决定。后食品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和复议决定,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了食品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受理后,主审法官耐心接待双方当事人,详细分析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

“王某入职仅三个多月,暂未办理工伤保险。公司规模小,难以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这件事甚至会导致公司破产……且王某出差期间未开展走访客户等工作,而是饮酒后在酒店休息……”食品公司负责人向法官倾诉自己的委屈。

另一方面,王某的妻子声泪俱下地表示:“王某的父母都是年过70岁的残疾人,还有一名上小学的女儿,王某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其去世给家庭造成毁灭性打击,目前全家只能靠妻子一人打零工维持生计…”

经过二审认真分析当事人诉求,主审法官认为,本案中人社部门虽然作出工伤认定,但考虑到食品公司的规模、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如果判决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甚至可能因发生无法承担巨额赔偿而关闭企业的情况,导致最终受害者家属的权益难以兑现。同时,鉴于企业负责人愿意在能力范围内支付给当事人家属补偿,本案应当加大协调化解力度,尽最大努力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力求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庭审后,主审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食品公司讲明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法律责任,同时向王某的家属释明其诉讼及执行风险,双方均表示希望在法院的组织下进行协商。

为彻底化解本案争议,主审法官又多次和双方当事人沟通,经过反复沟通,双方对于补偿数额的差距逐渐缩小。承办法官感觉时机成熟,再次通知双方到庭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对于补偿数额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食品公司承诺在三个月内,严格按协议约定,履行足额支付补偿款的义务,且公司法定代表人自愿为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至此,一起涉及企业生存发展和个人家庭生活的纷争得以圆满化解。

“在王法官的提醒下,我们公司及时给所有的员工交纳了社会保险。这个案件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普法教育,为我们规范企业管理、避免用工风险上了一堂生动现实的法治课。”企业负责人签订调解协议后,握住主审法官的手真诚的说。

张军院长指出,“定分”重在“止争”。近年来,汉江中院行政庭围绕“止争”的工作要求,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用心用情调解每一起行政纠纷,力求促成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2024年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实质化解率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