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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阳光呵护未成年健康成长

汉江法院充分发挥职能强化未成年人保护

时间: 2022-08-18 08:26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本应该在学校接受教育,在家享受父母的疼爱,却有不法分子把黑手伸向他们,利用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尚不成熟等弱点,组织从事一些谋利性的违法活动。近日,汉江中院对一起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的案件进行判决,依法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判处被告人李某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年初,李某辉在潜江某音乐会所担任“财务总监”,主要负责收取顾客费用、发放工资、采购及人员面试,以及会所事务管理。期间,李某辉在明知该音乐会所陪侍女性中有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然组织、管理陪侍女性进行有偿陪侍活动。2021年2月,潜江市公安局对该音乐会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从事有偿陪侍服务的女性36人,其中未成年22人。

一审法院经审理,以李某辉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二审时,李某辉及其辩护人提出,组织女性进行有偿陪侍不能与盗窃、诈骗、抢夺等行为等同,不能认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不妥行为就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二审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为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汉江中院设立了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辖区仙桃、潜江、天门法院均设立少年法庭,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承担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预防等工作。五年来,汉江两级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案件50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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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未成年人成长规律和心理特点,两级法院改变传统法庭陈设,推行圆桌审判,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对法庭的恐惧心理和抵触情绪;注重因人施教,有针对性的制定审判方案,通过审判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选择部分学校、社区作为法院教育基地,设立法制教育课堂,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从源头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同时,依托审判工作平台,加强与地方司法局、学校、社区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做好判后教育工作。

汉江法院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方针,与其他部门密切协同配合,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创新审判方式、凝聚社会合力等方式,持续提升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构建预防矫正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