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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3年,3天收回!这个“技能”你值得拥有!

天门法院善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快捷高效化解矛盾

时间: 2019-11-12 17:14 来源: 天门法院

近日,天门某货运公司和负责人通过诉前财产保全快速收回了340万元欠款,前后不过三天时间!

某货运公司与某特车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特车公司拖欠运费140万元;特车公司还另向货运公司负责人借款200万元,逾期三年,以种种理由拖延还款。于是货运公司和负责人决定向法院起诉追债。

为防止特车公司转移财产,货运公司和负责人向天门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特车公司的银行存款340万元。天门法院立案庭审查后,立即做出保全裁定,迅速移送执行局采取执行措施,冻结了特车公司的银行账户。

在得知银行账户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冻结后,特车公司担心信用受到影响,迫于压力,立即与天门法院立案庭法官联系,承诺马上还款。三天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特车公司主动履行了340万元还款义务,货运公司和负责人向法院申请解除了诉前财产保全。

这只是天门法院今年来受理的30件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中的一例。立案庭通过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快捷高效化解矛盾,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还有助于解决判决后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面这个案例也对此予以了很好的诠释。

某商砼公司分别与两家建筑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商砼公司供应混凝土,两家建筑公司需给付货款各110余万元,均未能按期履行。

商砼公司得知,两家建筑公司分别在第三人处有未领取的工程款,便向天门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该工程款予以扣留。天门法院立案庭随即采取保全措施对标的款予以扣留。

随后,商砼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三家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将保全中的财产予以扣划,商砼公司顺利拿回了货款。

这样的案例还有许多……

今年来,天门法院善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注重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紧密配合,成功保全资金4995.3万元,房产109套,有效促进了案件执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