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18通电话促和解 企业上门送锦旗
3月15日下午,原告某建筑装饰公司法人来到潜江法院总口法庭,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总口法庭庭长赵瑛手中,以表达对审判人员司法为民、热心服务的工作作风及细致高效公正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案情回顾
原告某建筑装饰公司与被告某制衣公司于2020年8月签订《洁净车间施工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施工完毕经过验收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某制衣公司一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未付工程款60余万元。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耐心倾听原、被告诉辩的基础上,结合原、被告提供的相关证据查明了事实,由于涉案金额比较大,双方虽有调解意向,可一直都无法就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相差足有12万之多。因双方都是企业,承办法官充分运用法官服务企业办公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职能作用,于庭后主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辩法析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连续7天的18通电话之后,促进了双方企业的和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企业是市场发展的主体,也是推动潜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总口法庭自2021年成立“潜江市法院总口法庭法官服务企业办公室”以来,以服务和保障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指南,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更新司法观念,提升审判质效、落实司法服务,持续推进辖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潜江法院法官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法官的鞭策,我们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人民法院工作主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