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好“枫”景丨潜江法院:“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神经末梢”,贴近基层,贴近人民群众,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汉江中院开设汉江好“枫”景专栏,聚焦人民法庭在源头化解纠纷、巡回审判、普法宣传中的生动实践,透过一件件与群众生活紧密相连的“小事”,讲述辖区法庭如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经过法庭的司法确认,我们的调解协议有了法律效力,本来以为还要拖个一年才能解决的事情,现在几天就解决了!”潜江法院张金法庭大厅内,程某等十余人与某公司负责人拿着司法确认书握手言和。 据了解,程某、田某等人承包某公司的相关工程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某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程某等十余人多次催讨剩余工程款未果,遂前往张金法庭寻求帮助。 纠纷受理后,考虑到当事人人数较多,均与某公司就剩余工程款进行了结算且签字确认,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干警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干警耐心的沟通引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了节省诉讼成本,程某等人与某公司在张金综治中心就支付金额、时间等问题签订了调解协议。 为了消除双方对协议履行的顾虑,在干警指导下,双方向张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收到申请后,干警立即对申请书、调解协议等材料进行审查,当日便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若某公司未按约履行,程某等人可以凭此裁定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 与民事普通程序相比,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解决纠纷具有三大特点: 一是零成本。司法确认属于特别程序,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尤其适用于小额纠纷或经济困难的当事人。 二是高效率。法院收到申请后,通常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15日内作出裁定,远快于普通诉讼程序。 三是强保障。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与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下一步,潜江法院将继续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升部门联动效能,让更多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以“零成本、高效率、强保障”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