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法院四项举措推进 “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创建
一是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虽然通过集中清积活动的开展,大量执行积案得以有效化解,但当前的执行任务仍然很重、执行压力仍然很大,遗留的未结案件仍然很多,且执行难度较大。为此,全体干警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挑战。
二是强化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实行全体党组成员带头分包疑难案件,明确提出执行信访案件实行“三包”制,即包问题解决、包执行到位、包信访维稳。通过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执结案件消除当事人信访隐患;坚持人性化执行,提高执行和解率,杜绝因案件执行问题再形成新的信访案件。
三是加强调研,构建长效机制。继续对悬赏执行、换员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新的执行方式进行调研。不断强化执行案件管理,建立健全执行登记备案、暂缓立案、执行联动等制度,强化申请人举证意识,切实将执行案件的信访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灭执行信访案件。
四是规范行为,化解涉执信访。规范法律释明、提示指导制度,强化当事人执行风险意识,防止当事人因不了解执行工作规定,不理解法院执行行为错误信访;规范中止、终结执行制度,公开听证制度,强化执行人员接受监督意识;规范人本理念,强化人性化执行,加强执行和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与和解执行,防止因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过多或不当,造成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