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湖北汉江中院多措并举助优营商环境
近日,《人民日报》客户端以《湖北汉江中院多措并举助优营商环境》为题,生动报道我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经验。
人民日报客户端
全文如下:
湖北汉江中院多措并举助优营商环境
仙桃市工业园区,起重机挥舞巨臂,运输车来往穿梭,一个个重点项目建设热火朝天,车间内,一家家重点企业开足马力;
潜江市龙虾交易中心,入驻市场的600余家商户正在对外销的鲜活小龙虾进行大小分拣、打包集装,准备发往全国500个大中城市2000多个服务网点;
天门市国投产业园内,纺织服装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入驻的170余家企业,吸引数以万计天门籍在外从事服装产业人员返乡创业就业……
地处荆楚腹地的江汉平原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热土,今年以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辖区企业新需求、新期待,努力书写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亮眼司法答卷。
“立审执”提质增效,写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必答题”
“没想到这么快就收到货款,真是太感谢法院工作人员了,他们非常有耐心,从立案开始就全程跟进,提供指引,真正让企业感受到司法的便利。”湖北广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黄经理激动地说。
广川公司是一家外向型加工制造企业,近年来因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购货方拖欠货款,企业开工不足,经营困难。供货方因公司未及时支付货款提起诉讼,汉江中院受理后及时安排法官入企走访,了解情况后,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纠纷最终以调解方式化解。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仅22天,企业再次响起机器的轰鸣声。
“要坚持把推动涉企案件‘立审执’提速增效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切口”,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表示,通过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切实防止涉诉企业被诉讼活动拖“瘦”、拖“垮”。
今年以来,汉江中院对标省营商办、省法院关于“实现全省解决商业纠纷平均耗时较上年压缩10%”的目标,构建“1+3”工作体系,有力促进涉企民商事案件办理全流程提速。“1”即构建一套管理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落后部门分管院领导在党组会上作检讨发言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研究制定目标具体、责任明确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考评细则。强化跟踪问效,每季度通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标数据情况,分析对比检视不足。“3”即推进三个重点项目。实施“五增五减”举措,提出涉企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执行结案平均用时均不超过45天的工作目标。开展“上诉案件移送提速增效创一流”活动,采取规范案件报结、前移卷宗整理、简化移送材料、加快卷宗流转等多种方式,做到能快则快、应快尽快。做实涉营商环境意见投诉“有信必复”,积极回应和解决市场主体关切。
汉江中院还积极优化人案配比,合理调配人员力量,每月召开审判执行工作调度会,营造“比学赶帮超”浓厚氛围。今年以来,汉江法院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7838件,平均办理时长压降至49.16天,较上年同期压缩33.97%,跑出解决商业纠纷的“加速度”。
做优破产审判,打出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办理破产”是营商环境的重要评价指标。“执转破”工作、府院协调联动、完善破产案件相关机制……说起汉江法院针对破产案件做出的努力,民二庭庭长苏哲如数家珍。
“实践中存在很多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占据着土地、厂房、设备等闲置的生产要素。”苏哲介绍,在破产审判案件调研中,“僵尸企业”问题凸显。
“把脉问诊”后,关键在于“开方治病固本”。
近年来,在汉江中院的精准指导和有力推动下,辖区直管市先后印发《仙桃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成立潜江市常态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天门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
汉江法院还针对市场主体呼声和诉求,积极开展优化破产财产查询和处置机制等先行示范区创建项目,推进破产简化审理、调整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标准、推进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优化破产审判涉税事项办理流程。汉江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推动企业优胜劣汰、促进市场去芜取精的重要作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去年以来,汉江法院审结破产案件,化解债务总量达6.29亿元,盘活资产总量1.15亿元,安置分流职工678人。
兑现胜诉权益,答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赶考卷”
法律不能“打白条”。案子胜诉了,判决不能兑现,企业就白忙活了。
为依法保障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汉江中院争取辖区各直管市市委支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推动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今年以来,汉江两级法院常态化组织开展涉中小企业、涉金融、涉民生等类型案件集中强制执行活动,1至10月共执结案件8676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9.78%,发放执行案款4.3亿余元。
胜诉企业的利益得到了维护,那些因一时经营不善而陷入债务违约困境的企业,同样有焕发新生的机会。汉江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修复,为企业发展排除障碍,有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和发展活力。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主动联系沟通,分类施策,精准修复,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企业依法发放《信用修复证明书》,指导其主动配合履行,同时为申请人和被执行企业搭建沟通桥梁,力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让企业重获信任,消除其在投资合作、商业贷款、招标投标等方面的限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助力企业重焕生机。今年以来,汉江法院依法为13家涉诉企业和7名企业负责人出具信用修复证明。
汉江法院全面推进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见效,紧紧围绕以降低诉讼成本为核心,深入推进善意文明司法,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审慎适用“限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切实保护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降低企业司法成本。
主动服务大局,谱写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奏曲”
主动融入地方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汉江法院加强与政法各单位、政府各部门协调联动,助力矛盾纠纷“抓前端”“治未病”,共同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仙桃市法院与仙桃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的意见》;天门市成立了以市长牵头的房地产企业破产专班及企业破产专班;潜江市法院积极探索“法院+”诉源共治机制,助推万人成讼率指标进入全省前列,获评全省法院十佳诉源治理成效显著单位。
乡村振兴关键在产业,近年来,汉江辖区逐步培育并形成了小龙虾、无纺布、黄鳝、半夏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由于市场主体单体体量不大,普遍缺少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和严格规范的合规管理体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易出现法律风险。针对此类情况,汉江法院辖区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共同缔造的生力军作用,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工作,嵌入式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打造特色(巡回)审判法庭,提供驻点式法律咨询和纠纷调处服务,取得良好效果。
“小龙虾巡回法庭王庭长经常给我打电话,关心我的案件进展。得亏他们,我几万块钱货款都及时收到了,他们非常靠得住。”潜江小龙虾远销海内外,遇到外地买家付款不及时,“虾老板”们一筹莫展,在法庭法官的帮助下,年过六旬的“虾老板”赵忠益拿回了被拖欠货款,资金周转起来,今年不光自己养虾,还做起饲料生意。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表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汉江法院将以实际行动回应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更高要求,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本文所涉企业名称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