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雷霆2024汉江利剑丨潜江法院:千里执行路迢迢 两地协作显成效
“吴法官,我终于找到王某某了,你能不能来把他拘留了?”
某日上午七点半,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电话是身在江苏省靖江市的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打给潜江法院的,承办法官吴法官在得知被执行人王某某已经被找到后,一边指导刘某某迅速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及时控制住王某某,一边向该院院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支持。随后,潜江法院迅速安排警力火速赶往江苏省靖江市,同时与靖江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请求当地法院协助执行。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王某某、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潜江法院于2023年8月8日作出判决,判令被告王某某向原告刘某某支付工程款14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另支付刘某某工程造价咨询费1.3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某遂于2024年1月25日向潜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某,但王某某电话一直处于停机状态,始终联系不到。后经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多方查找,终于在江苏省靖江市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某,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执行干警一行上午10时出发,一路疾驰,于当日下午5时30分赶到江苏省靖江市城西派出所。
当执行人员出现在被执行人王某某面前时,王某某说:“这几年我一直在江苏打工,前几年因为手机丢了,手机号码也换了,没想到你们会从那么远的地方赶到江苏来”。执行人员随即同王某某讲明躲避执行的法律后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执罪。
王某某听后当即表示愿意给付剩余工程款,并与申请执行人刘某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场给付执行款50,000元,剩余款项承诺分期给付,本案执行告一段落。
执行不惧路途远,万水千山只等闲。潜江法院将一如既往保持执行高压态势,闻风而动,严厉打击各种逃避执行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