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省法院在我院召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督查调研会

时间: 2018-04-27 15:23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425日上午,省法院张忠斌副院长率领督查调研组,赴我院召开全省部分中、基层法院督查调研会,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调研、摸底和督导。宜昌、襄阳、十堰、恩施、随州汉江等地两级法院院长或分管院领导、刑庭负责人和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仙桃市政法委、司法局、律师协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各地法院和有关部门就当前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诸如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认罪认罚制度、保障当事人辩护权利、庭审实质化、改革技术支撑及最高院“三项规程”实施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和建议进行深入交流。省法院刑二庭官文生庭长对各地落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点评,并要求统一思想,创新思路,形成合力,全面推进。

张忠斌副院长充分肯定了各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作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绩,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中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提出的重大司法改革部署,这项改革事关重大、意义深远,必须严格贯彻落实。

张忠斌副院长强调,下一步推进改革过程中,要把握方向重点:一是转变理念,迅速落实。各地法院必须提高认识,看清差距,以时不我待的态度积极行动起来。中院以全面推进庭审实质化为突破口,基层法院以繁简分流为切入点,推动改革。二是主动作为,确保成效。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汇报,寻求领导支持,加强横向协作,与检察、公安、司法等单位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要推进繁简分流,切实做到难案精审、简案快审;要强化技术支撑,推广远程视频开庭、提审、作证等方式,以信息化提升改革质效;要加强经验交流和总结,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结合各地实际创新亮点。三是考核验收,落到实处。各地法院要坚决杜绝只说不做的形式主义,必须认真扎实地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到实处。省法院将制定相关验收标准,统一进行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