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繁为简”加速审判 “事事用心”降本增效
——汉江中院“以鉴促调 以调结鉴”切实减轻企业诉累
“真没想到,仅仅是一次实地勘验就帮我们解决了一直协商不下来的工程质量问题,太感谢了!”近日,汉江中院从司法鉴定这一“小切口”出发,通过“以调结鉴”的方式,引导一起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主动撤回鉴定申请,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
近日,汉江中院审理了一起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因对工程质量问题争执不下,逐向法院申请对工程质量等近80个项目开展鉴定。
中院司法鉴定室接到业务庭案件委托后,组织双方当事人选定案涉工程质量鉴定、修复设计、修复造价三项鉴定机构,并迅速组织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并邀请承办法官到场深入了解案情。
因案涉工程尚未完工,施工现场路面湿滑泥泞、地下室积水较深,法院干警及鉴定机构一行人只能着深筒套鞋、靠手电筒照明完成对涉案项目地下室十几处顶板渗水、梁柱开裂,楼栋水电预埋错位、框架梁开裂、墙体渗水等问题的勘验。
“该案涉工程部分鉴定手段有一定破坏性,且鉴定项目较多、程序繁复、鉴定耗时长,随之产生的司法鉴定费用也会较高。”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司法鉴定室与鉴定机构分析认为,鉴定程序一旦启动,将会大大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而双方企业都具备相关专业技术团队,有能力对双方争议的工程质量等项目损失做出客观认定,在此基础上,相关修复费用则也可由双方协商处理。
随后,司法鉴定室向承办法官说明情况,并邀请鉴定机构一起向当事人就鉴定事项、鉴定风险、法律后果、以及高昂的鉴定费等问题进行说明,提出处理建议。“谢谢法院和专业人员的提醒,我们会认真考虑。”双方当事人在现场听取专业分析后表示。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协商,双方当事人就工程质量责任认定及修复费用等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遂向法院撤回了鉴定申请。
一直以来,汉江中院坚持能动履职,积极探索与创新实践,采取“以鉴促调、以调结鉴”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