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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时间: 2018-08-31 17:16 来源: 天门法院

89日上午,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吴某某诉天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天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正开庭审理。天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涂季、市环保局局长胡业学出庭应诉。今年以来,天门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呈常态化。

在以往的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一般都是由工作人员和律师出庭应诉,告官不见官是当事人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为改变这种现状,天门法院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报告,争取有力支持,同时定期与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座谈、发放资料,宣讲法律,对重点案件,除向被告单位送达法律文书外,还向行政机关负责人发送出庭应诉通知书,要求其出庭应诉,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须向法院出具书面说明,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向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通报,联合督促、整改。

2018年初,经天门法院积极争取,天门市委、市政府出台《天门市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该文件明确规定:行政执法单位正职、副职负责人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年度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2/3,且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每年应不少于1件;同时将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

天门法院2018年以来共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2件,已开庭审理8件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其中以市政府为共同被告的诉讼案件3起,3名市政府副市长作为负责人到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