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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绵绵巧送达

时间: 2013-03-04 19:02

   

“送达”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连结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纽带,同时送达也是不亚于执行的又一工作难题----当事人提供的地址、联系方式不对;躲避送达;拒收文书;外出务工人员无固定地址及联系方式;受送达人家属及基层组织不配合;法官进,村民出,法官出,村民回的时间差……

为成功送达,避免累送不达,节约司法成本,新年伊始仙桃市人民法院仙桃法庭安排将案件文书批量送达。法官事前做了充分准备工作,时间上选在乍暖还寒的初春,一股强冷空气席卷全国,气温骤降,天气突然再次转冷,他人窝家,法官出行。上午10点至下午4点,这是老法官结合村民生活、农作、休闲规律总结出的文书送达黄金时间段。人员上,除法官外安排一案件知情人,中途随同送达,便于准确找寻送达地址及当事人。方式上,态度谦和,运用释法析理、闻叙结合方法,既阐明文书送达对告知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意义,同时耐心听取当事人心声,为后期选择采取合理审判方式解决诉争奠定基础。

时间、人员、方式优化调配,3小时内往返于仙桃城区、三伏潭镇、西流河镇,4起案件6位当事人均成功送达,期间解开一抵触躲避送达的当事人心结,为调处案件奠定基础。

春雨中,泥泞的乡村土路上,留下了法官一深一浅的脚印,也留下了乡亲们知法释怀后的笑声。禁不住让人想起唐代大诗人杜甫诗句:“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