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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三道铁门的启示

时间: 2011-07-08 10:57

   全国法院近期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 活动,使我联想起一段往事,那是二OO三年六月,我刚调任天门市法院代院长时,在法院大门口和一些公共场合,经常碰到一些当事人,有的抱腿哭诉,有的下跪喊冤,有的你到哪他(她)到哪,还有的以自残自杀、甚至扬言行凶相威胁……搞得你颜面扫地,十分尴尬。有一位因对法院几年前缺席判决其离婚而不服的农村妇女,曾三次持农药到法院信访接待室自杀,幸亏发现及时才未酿成大祸。

   针对以上情况,我集中了一段时间和精力,每天到院信访接侍室一个一个当事人的接访,一件一件案件研究解决办法。当事人普遍反映到法院打官司难,申诉更难;见法官难,见院长更难。

我问当事人见院长难在哪?许多当事人说:见院长没人通报不行,通报了要想见到院长也难,因为法院大门口除有法警执勤外,还有三道铁门紧锁,进办公楼一道,进院领导那层楼又一道,进院长办公室还有一道,真可谓戒备森严,森严壁垒,你说我们见院长能不难吗?

   为了能贴近群众,消除法院法官与当事人心理上的障碍,我与党组一班人多次商量,统一了思想,下决心拆除了三道铁门。并规定没有特殊情况,任何当事人要求见院长,必须及时通报,院长随时接待。

拆除了三道铁门,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队伍素质,提升了办案质量,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几个月后,法院大门口清净多了,有时门可罗雀;由于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当事人要求见院长的也越来越少了。

事实给了我和我们法官很多启示。

   启示一,是我们有些干警群众观点淡薄,骨子里对当事人有错误的认识。有的认为当事人自私,总觉得有些当事人来法院打官司,就是想多沾一点国家、集体和他人的便宜,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惜对簿公庭,唇枪舌剑,争个你死我活;有的认为当事人无知,总觉得有些当事人文化低,缺教育,不懂政策,不懂法律;有的认为有些当事人刁蛮,总觉得有些当事人一根筋,认死理,胡搅蛮缠,不通事理。

   启示二,是我们有些干警宗旨意识淡薄,错误的言行举止伤害了群众感情。有的对当事人避而不见,常常以“我忙得很”、“ 我出差了”、“我又不是只为你一个人办事” 等理由加以搪塞,避而不见,甚至“躲猫猫”;有的对当事人简单粗暴,认为多做思想工作是对牛弹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对当事人不是相敬如宾,而是相敬如冰,甚至相敬如兵;有的对当事人上推下卸,上下法院之间,法院庭室之间,庭室法官之间,互相踢皮球,害得当事人跑冤枉路,说冤枉话,花冤枉钱。

   启示三,强化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做好工作,克服困难,战胜风险,不断前进的根本保证。毛泽东同志曾教导我们:“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是两条根本的原理,如果怀疑这两条原理,那就什么事情也办不成了。”法院办事,也不能离开这个原理。加强法院安全,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无可厚非,但对群众错误的认识导致错误的行为那就大错特错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告诫我们“全党同志必须牢记,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 如何防止脱离群众的危险发生呢?只有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我们法院和法官要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贴近与群众的感情,不但要拆除物理上的三道铁门,还应敞开心灵中的三道大门。

   一是要敞开法院联系群众的大门。群众是亲人,长辈如父母,同辈如兄妹,晚辈如子女,亲人进门,哪有铁门紧闭,避而不见之理?我们对走进法院大门的当事人一定要热情,进门有应声,问话有答声,出门有送声;我们要鼓励法官多到工厂、街道、企业、村组、农户中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期盼;我们要多参与一些类似“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 活动,送政策、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我们要倡导每民法官联系一家困难户,想方设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我们要为老百姓多办实事好事,让革命战争年代 “母乳喂伤员”、“舍亲救红军” 那种干群鱼水关系再现。谁对老百姓亲,老百姓就对谁亲,谁为老百姓好,老百姓就为谁好。本文开头提到的曾三次到法院喝农药的农村妇女,当法院费尽周折将她申诉的案件调处好后,她提了一篮鸡蛋,冒雨走了几十里路,到法院表示感谢,法官们深受感动。汉江中院与谷城县紫金镇玛瑙观村结成“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单位后,院党组为“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兴办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完善一套好制度”下了很大功夫,并重点资助修建了一条5.6公里的村组水泥公路, 老百姓就自发的在路旁为汉江中院立了一座功德碑, 碑文是: “玛瑙观村,地处谷保交界。一直以来村支两委遵政策,修民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然路通而不畅,凹凸不平,逢晴尘飞,遇雨泥泞。路之畅,乃干群翘首之盼。城乡互联共建汉江中院,涉千里,入农户,了民情,修路放心头,援资五十万,经寒冬至春,鏖战八月,卒以业就。路之畅,内惠百姓,外引商贾,必将助推村民奋发疾奔小康路。今立碑谨记,以谢汉江中院爱民之恩。”碑文令人感奋。我也即兴填《清平乐•新路》一首:“漫水桥畔,新路绕山转。欢天喜地玛瑙观,百姓梦想实现。城乡结对共建,促进科学发展。感恩父老乡亲,有我汉江中院。”以作回报。

   二是要敞开法院方便群众的大门。既然群众是亲人,亲人的事就是自己的事,哪有为自己办事而处处设障的呢?我们汉江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做好以下方便群众的各项工作:擦亮立案信访窗口,建好文明规范大厅;假日电话网上立案,病残立案主动上门;做好诉讼风险提示,多举为民便民利民;逐案发放监督表卡,减少违法乱纪发生;坚持乡村巡回办案,酌情可以入户上门;小案易案尽量速裁,简化案件审理流程;杜绝孤立坐堂办案,主动依法调查取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搞好听证完善旁听;生效裁判一律上网,诉讼文书可以查询;加强法院司法协助,救困助难保护民生;加强各级审判管理,多办优案培育精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

   三是要敞开法院服务群众的大门。一切为了人民是司法的根本宗旨, “公正、廉洁、为民”是人民法官的核心价值观。假设没有了当事人,那要法院、法官干什么?有了法院、法官,不为当事人服务,那又要法院法官干什么?法院和法官就要最大化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最大化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最大化的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人民法官来自人民,人民法官为了人民。法院服务群众的大门如何敞开呢?我认为首先要端正服务群众的态度。我曾写过一首赞扬汉江法官的诗,名曰《法官之树,根在沃土》,把法官比作树,把人民比作土,把党比作阳光雨露。松的苍劲,柳的秀出,桃的娇艳,杉的魁梧……无不都是沐浴阳光,滋润雨露,根在沃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其次要向宋鱼水、黄学军、陈燕萍、李要兵等全国全省法院先进学习,更要向我们身边的先进学习。如仙桃法院毛嘴法庭杨国才同志是全省优秀法官,群众说他象松树,他扎艰基层,在法庭磨砺了二十多个寒冬酷暑,两鬓白发是一心为民的印证,如刻皱纹是公正司法的记录,他想进机关,也能进机关,但他一次又一次主动退出。因为他明白:群众需要法庭,法庭需要法官,只有夯实基层基础,才能做到基强本固。全国三八红旗手,潜江市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小军,群众说她象柳树,公正如水、清廉如冰、柔情似甘露;当事人的苦,她耐心听其倾诉,当事人的难,她热心给予帮助,她常说:审判是法官的天职要务。一次女儿住院高烧四十度,爱人也公差外出,面对案件当事人几十双期盼的眼神,她只得请来婆婆陪护。十几天奔波终于案结事了,却冷落了孩子,拖累了父母,无言以对丈夫。但刘小军认为:人民需要是法官的第一选择,人民满意是法官的最大满足。全省优秀法官,汉江中院民一庭副庭长陈忠军,群众赞扬他就象江汉平原的水杉树。他进汉江中院十二年如一日,年年第一的收案、结案、调解数,年年的先进、记功、载入光荣簿,有掌声,有鲜花,有惊讶,也有嫉妒……他有什么决窍?又是什么因素?他的回答很简朴:民情细体察,民生勤关注,民意常知晓,民权要维护,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人民不怕累和苦!

   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只有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才能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司法工作才能真正做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作者系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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