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引领·青年说 | 尹波:学习榜样扎根法治沃土 坚守初心践行司法为民
近日,通过教育整顿活动深入系统地学习刘杨萍同志的先进事迹,我的内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与洗礼。作为一名同样曾在基层派出法庭历经风雨、磨砺成长过的一线干警,刘杨萍同志三十余年如一日,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无私奉献给基层审判事业的感人事迹,在我心中激起了强烈的共鸣和深深的敬佩。她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厚的为民情怀、精湛的业务能力和高尚的职业操守,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政法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为我们所有法院干警树立了一座熠熠生辉的精神灯塔。
感悟坚守的力量:在平凡岗位上铸就非凡业绩
刘杨萍同志从一名初出茅庐的法院新兵,凭借着对法治事业的无限热爱与执着追求,历经风雨洗礼,一步步历练成为众人瞩目的岗位标兵;从审判台前默默记录的一线书记员,通过不懈的学习和实践积累,锤炼为荣获国家级荣誉的全国优秀法官;从潜心钻研法学理论的学术研究带头人,将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磨砺成为享有盛誉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最终,从一名普通的法院干警,成长为肩负重任的基层法院院长、三级高级法官。这每一个身份的转变,背后凝聚的是无数个日夜的勤学苦练,是对每一起案件的精益求精,是对公平正义的孜孜以求,更是对初心使命的始终坚守。
三十年,在历史长河中或许只是短暂一瞬,但对于一个人而言,几乎是整个职业生涯。她将这段漫长的岁月,毫无保留地倾注在了基层这片法治的沃土上,耐住了寂寞,扛住了压力,抵住了诱惑。三十年中,她用时间证明“择一事终一生”的匠心,用行动诠释“干一行爱一行”的专注。这种数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在持续的学习、思考、实践中不断超越自我、追求极致的动态过程,体现了极强的政治定力、职业定力和人生定力。
这种“坚守”的精神,在当下这个略显浮躁的时代显得尤为珍贵。刘杨萍同志的事迹让我更加真实的体会到,伟大源于平凡,辉煌出自坚持,真正的成功在于将简单的事情重复做,重复的事情用心做,久久为功,方能成就非凡。
追寻榜样的足迹:于对照反思中明晰奋进方向
我也曾长期在基层法庭和中院立案信访窗口工作,这次学习刘杨萍同志的事迹,于我而言更添一份亲切感和代入感。
基层法庭和立案信访窗口都是司法的神经末梢,直接面对最广泛的群众,处理着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在这里,我深知其中的艰辛与不易:家长里短的纠葛、法律与情理的碰撞、期望与现实的落差……这些都曾是我们日常工作的真实写照。正因如此,我才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刘杨萍同志能够三十年扎根于此并取得如此卓越的成就,其背后需要多么巨大的勇气、智慧和奉献精神。她是我工作中看得见、摸得着的鲜活榜样。反观自身,虽然同样经历过基层的锻炼,但与她相比,我在面对困难时的韧性、钻研业务时的钻劲、服务群众时的耐心,都还存在差距。
刘杨萍同志的榜样力量,如同一面镜子,照见了我的不足;如同一把标尺,量出了我的短版;更如同一面旗帜,指引了我前进的方向。她启示我,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要始终葆有那份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纯粹热爱;无论工作多么繁琐,都不能降低对业务精进的要求,要持续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挑战,都不能动摇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她的历程激励着我,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上,决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自满,必须时刻保持“空杯心态”和“赶考状态”。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角的召唤下,我们在法治征途上仍需不断进行自我革命、自我精进、自我提升,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恪守为民的本色:在司法实践中彰显人民情怀
刘杨萍同志事迹中,最令我动容的是她那深厚真挚的“公正为民”的司法情怀。
法官不仅是法律的适用者,更应当是群众感情的沟通者、矛盾纠纷的化解者、社会和谐的促进者。刘杨萍同志深刻理解这一点,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司法为民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她的司法实践中,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带有温度的价值判断和利益衡平。她为了用法律和爱心帮助在人生路口迷失方向的孩子抹去心理阴影,抚慰心灵创伤,勤奋自学通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考试,将心理学知识运用到少年审判实践之中;她为了帮助旷课逃学而盗窃的贫困少女和抢劫的农村男孩重新做人,她温情审判尽情帮教,与他人成为“生活蜜友”“工作挚友”;她为了帮助更多的“失足”少年,她深入村户走访,倾听诉求,给与关爱,创新了少年审判“五心工作法”。
在案件办理之中,她懂得倾听当事人的心声,理解他们的急难愁盼。这种“如我在诉”的换位思考,这种“司法为民”的情怀担当,正是我们每一位政法干警必须具备的品质。它鼓舞着我,在未来的司法审判工作中,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汲取前行的动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效能
学习先进,重在实践,贵在行动。刘杨萍同志的先进事迹不止于感动和敬佩,更应转化为推动我们自身工作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
于我而言,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要像刘杨萍同志那样,始终保持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要刻苦钻研业务,提升履职能力,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紧跟法律更新和理论发展的步伐,深入钻研审判业务,不断提升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庭审驾驭以及“五项工作”等核心能力,努力让自己成为审判领域的行家里手,确保每一起经手的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严守纪律规矩,保持清正廉洁,要学习刘杨萍同志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的品格,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底线,敬畏法律、敬畏权力、敬畏人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永葆政法干警的清廉本色。要强化担当意识,积极服务大局,要立足本职岗位,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不仅要办好每一起个案,更要善于通过司法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提出好的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刘杨萍同志先进事迹给予我们的启示和激励是深远而持续的。我将以此次学习为新的起点,自觉以刘杨萍同志为榜样,汲取精神力量,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将学习的感动与感悟,切实转化为忠诚履职、公正司法、为民服务、担当实干的实际行动,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全部光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