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有温度 助企纾困获“点赞”
“感谢汉江中院执行法官辛苦付出,你们的执行行为,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让我们小微企业能更好地生存发展下去”。电话里头廖女士连称感谢,并对汉江中院执行工作“点赞”。
廖女士是仙桃某小微企业A科技股份公司联系人,关于B建设工程公司与A科技股份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B建设工程公司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在裁决书生效后,A科技股份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B建设工程公司向汉江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汉江中院立案后,执行局干警考虑到案件当事人双方利益,决定第一时间采取控制性措施。
经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总对总”系统查询,被执行人A科技股份公司有八个银行账户,但账户存款总额不够执行标的,执行干警依法对八个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执行干警多次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协商,被执行人A科技股份公司反馈被冻结账户是公司的运营账户,全部冻结已经影响到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希望法院能够解冻部分账号,同时A科技股份公司表示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四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规定正向W法院提交撤销为执行依据的仲裁裁决的申请,但目前还未收到W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考虑到冻结账号对A科技股份公司会造成较大影响,为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将执行活动对企业的影响降至最小,经过执行干警与A科技股份公司联系人沟通协商,同意在A科技股份公司向其中M银行的账户存入足额金额后,第一时间解冻其余七个银行账户。
事后A科技股份公司联系执行干警称已在规定时间内向M银行账户存入足额款项供执行,但干警多次线上查询,均显示账户余额不足,考虑可能会有其他因素影响,只有实地查询才能及时核准情况。但A科技股份公司在M银行开户行所在地在某疫情中风险地区,人员流动受限,不便实地查询。
“这可怎么办呢!”被执行人当时很着急。为有温度地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核准情况,执行干警多次与M银行沟通查询的方案,最终确认可到M银行嘉鱼小微支行办理查询业务,执行干警当即从仙桃驱车赶往咸宁嘉鱼县,并在确认账户金额达到应冻款额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解冻A科技股份公司其余七个银行账户。
当天晚些时候,廖女士来电,对汉江中院能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利益表示感谢。企业的暖心点赞是对执行工作的肯定,执行干警表示,只要能为当事人化解矛盾做点有益的工作,苦点累点都无所谓。
在该执行案中,执行局干警找准执行切入点,较好地平衡了各方利益,获得企业暖心点赞。一方面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群益,选择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近年来,汉江中院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提质增效,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把司法便民为民举措落到实处,让老百姓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