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23名农民工讨薪四载未果,天门法院高效审理“撑腰”
天门法院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干警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近日,天门法院速裁团队快速办理23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4年未果的纠纷案件,并成功调解其中19起案件,依法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6年3月至10月,江某等23人在张某承接的天门市区多个建筑工地务工,双方约定于2016年底一次性结清劳动报酬,但张某未如约支付该报酬,后经江某等人催讨和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张某支付了江某等人4万余元劳动报酬,余下20万余元未予支付。2021年3月29日,江某等23人诉至天门法院。
承办法官董军涛对该23起案件阅卷后了解到,江某等23人为45-60岁天门各地农民工,以工地务工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涉案金额800-30000元不等,劳动报酬已拖欠四年多,矛盾日益尖锐,需及时化解。
为了让农民工早日拿到劳动报酬,董军涛采用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组织双方调解。通过与张某联系,董军涛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支付劳动报酬。张某表示愿意分期支付,但其现在身在宜昌市,没有固定住所,不方便接收法律文书。
同时,董军涛与23名农民工一一联系、沟通,暂时确定了其中19名农民工劳动报酬金额及分期支付时间,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达成调解,4月13日,董军涛和法官助理刘超马不停蹄赶往宜昌市,找到在某工地工作的张某,促成其签订了19份调解协议,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另4起案件依法送达了应诉材料,并将迅速开庭审理。
至此,该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在天门法院速裁团队的努力下高效办理。
天门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执,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