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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亮剑!天门法院“百日执行攻坚”集中执行行动启动

时间: 2023-11-29 09:07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百日执行攻坚荆楚行动”工作部署,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1月24日,天门法院开启“百日执行攻坚”集中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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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院成立“百日执行攻坚荆楚行动”工作专班,全面统筹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执行局组织人员对重点案件进行认真摸排,针对不同案件制定具体执行方案,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借款多年不归还 司法拘留促执结

李甲、李乙、鄢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年11月,天门法院判决陈某偿还李甲等三人借款本金1116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义务,李甲等三人于2021年3月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天门法院督促陈某履行义务,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1年8月天门法院依法裁定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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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李甲等三人向天门法院提供陈某相关财产线索及下落,申请恢复该案执行程序,执行人员迅速对相关线索进行核实,并顺利找到陈某。面对执行干警,陈某依然态度坚硬,执行人员依法对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当场对陈某实施了司法拘留。在将陈某送往拘留所的路上,陈某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联系亲属偿还了全部借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冻结账户动真格 主动联系忙履行

湖北某典当公司与杨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年7月经天门法院审理,判决杨某偿还湖北某典当公司借款本金7500元及利息,张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杨某、张某未履行义务,湖北某典当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立即向杨某、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要求二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依法冻结了杨某、张某名下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在账户被冻结后,杨某主动与执行人员电话联系询问情况。考虑到该案执行标的额不大,杨某完全有履行的能力,执行人员耐心与其沟通、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经反复劝说,杨某于11月21日将涉案款项全部付清,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截至目前,天门法院共出动干警60余人次、警车10余辆,拘传被执行人22人,拘留6人,执行和解案件13件,执行完毕9件,执行到位金额90余万元。

执行行动持续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