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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法庭微治理 释放司法大活力

汉江法院聚焦“四力”加速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

时间: 2022-07-08 08:14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7月的江汉平原,水网交织,堤岸纵横,大小湖泊星罗棋布,一片片绿油油的稻田映入眼帘……乡村振兴的美好图景正在这片生机勃勃的土地上徐徐展开。

近年来,汉江法院以固本强基为导向,积极落实“基层基础建设年”及“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工作要求,聚焦人民法庭辐射力、影响力、创新力、战斗力,创新机制、因地制宜,依托辖区资源优势,持续优化法庭布局、强化府院联动、创建特色品牌、建强队伍力量,不断夯实司法治理“桥头堡”,助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和乡村治理现代化,为辖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聚焦辐射力 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行走在鲜花盛开的春天里,绿树成荫,花香四溢,仿古的美丽乡村七屋岭牌坊,青砖白墙红木的荆楚风味民居,长长的紫藤风车长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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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游客们漫步在七屋岭村,欣赏这里的乡村田园景色。七屋岭村位于天门市黄潭镇,连续6年被省、市批准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村”“生态宜居村”和“绿化宜居村”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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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七屋岭村旅游资源丰富、旅游纠纷日益增多的特点,为服务保障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黄潭法庭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旅游景区最前沿,在七屋岭村设立“驻村调解室”,定期派驻法官干警值班值守,接受群众咨询,驻村现场调解,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组织人民调解员进村、进景区,义务开展诉前调解、矛盾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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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调解室旨在扩展司法服务的广度与深度,与镇司法所、村民委员会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以点成线、连线成面”的工作布局”。黄潭法庭负责人袁媛对接下来的工作充满信心,“我们共同搭建纠纷化解工作平台,加强诉调对接,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能够真正做到纠纷不出门、矛盾不出村,不断优化当地旅游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汉江法院综合考虑辖区现有22个人民法庭的选址分布、服务半径、交通状况、案件数量及类型等因素,专门研究出台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注重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科学布局“庭站点室”,形成四位一体的诉讼服务格局,在中心法庭驻地以外的乡镇、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村组设置诉讼服务站8个、巡回审判点74个、法官工作室33个,以“乡镇中心法庭+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点+村(居)调解室”为依托的全域覆盖“30分钟诉讼服务圈”基本形成。





聚焦影响力 强化辖区府院联动

近年来,汉江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强与基层单位的协同协作,推动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有效发挥人民法庭促进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桥梁、支点作用。

2021年3月,仙桃市毛嘴镇一餐馆老板李某雇佣张某帮厨,并安排张某住在自家二楼,张某因洗澡时操作不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张某家人连夜赶到毛嘴镇,情绪非常激动,扬言聚集闹事,甚至采取非正常手段处理问题。毛嘴法庭法官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法庭、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多部门力量参与下,事态迅速得到稳控,一个月后,当事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一场突发应急事件,最终得以平和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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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9年,在仙桃市毛嘴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毛嘴镇建立由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加各职能部门组成的“法警司村+”模式的联调联动机制。村镇发生矛盾的,首先由村镇工作人员组织调解,法庭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所参与矛盾纠纷会诊,7日内调解不成的,移交派出所依法处理,若当事人申请立案,由法庭进行诉前调解。通过“法警司村+”联调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资源,综合施策,充分激发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人人争当“主人翁”、人人受益的“平安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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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潜江法院印发《关于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区、镇、街道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实行院领导对口联系乡镇街道工作机制。同时,结合“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求,商请各乡镇党委支持建立人民法庭工作通报制度。各人民法庭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制发《人民法庭工作通报》,送乡镇党委政府参阅。目前,该院张金、熊口、浩口法庭先后发出人民法庭工作通报3期,为法庭所在地镇委、镇政府妥善应对小龙虾养殖、交易、深加工等矛盾纠纷提供决策参考。

 


聚焦创新力,精准对接产业需求

“白苹红蓼西风襄,一色湖光万顷秋”,正是一年金秋时节,美丽的天门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色彩斑斓、如诗如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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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6日,坐落在张家湖畔的天门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里,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开庭审理。宣判后,天门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渔政部门及张家湖湿地公园等单位,将当事人刘某用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3只鱼鹰在张家湖放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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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湖是天门市最大的湖泊,也是湖北省保持原始生态最好的湖泊之一。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天门法院皂市法庭辖区。法庭辖区内河湖众多,砂石、林木、野生动物等资源丰富。2021年6月,省法院、汉江中院、天门法院在该湿地公园设立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天门法院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在此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以皂市法庭为主体,着力打造审理全市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的“绿色法庭”,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有益经验,依法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责,并就地开展环境资源法治宣传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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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庭一品一策”的要求,汉江法院精准对接辖区无纺布、小龙虾、黄鳝、半夏以及旅游等产业发展需求,设立特色巡回法庭12个,找准找实司法服务的结合点、发力点,精心培育具有汉江特色的法庭工作亮点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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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法院“沔阳小镇”“梦里水乡”2个景区巡回法庭坚持节假日“不打烊”,为身在旅途的游客提供立、调、执“一站式”解纷服务,有力护航辖区文旅产业发展。潜江法院针对辖区小龙虾产业爆发式增长及涉小龙虾矛盾纠纷逐年增多的态势,立足辖区小龙虾特色产业,在熊口镇赵脑村虾稻共作示范基地挂牌全国首个“小龙虾巡回法庭”、在后湖管理区的“中国虾谷”挂牌成立“中国虾谷巡回法庭”,切实发挥司法在涉小龙虾纠纷化解、风险隐患防范等方面的作用。

 


聚焦战斗力,夯实人民法庭力量

“感谢组织给我这次宝贵的学习、锻炼和提高的机会!我将把今天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在新的工作岗位,虚心学习,转变角色,不断提升实干本领,为乡镇出力献策,力所能及地多干实事、多办好事。”天门法院卢市法庭庭长刘曾庆满怀期待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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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天门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以“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积极争取天门市委支持,推进人民法庭庭长到乡镇挂职锻炼,搭建人民法庭干部锻炼平台,畅通干部交流任职渠道。4月29日,经天门市委同意,刘曾庆同志任净潭乡党委委员、程智超同志任马湾镇党委委员,挂职一年。

近年来,汉江法院以年轻化、专业化为导向,坚持向人民法庭“输血充血”,要求将新录用法官助理、青年员额法官一律选派到人民法庭工作锻炼,使人民法庭队伍结构得到持续优化。辖区22个基层法庭中,35岁左右的人民法庭庭长(负责人)共14人,占比达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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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汉江中院结合辖区发展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十项举措》,明确建立机关人员与法庭人员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同时,将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与人民法庭工作经历挂钩,让人民法庭成为干部成长的摇篮。

 “我们始终要求基层法庭要为百姓服务,走近群众、贴近群众,更好发挥职能,把社会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使基层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中展现新担当和新作为。”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