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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院诉调对接化解亲情纠纷

时间: 2011-10-10 14:58
    近日,天门法院以诉调对接的形式,促成一起亲情纠纷的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并顺利赔偿到位,成功化解一起亲情纠纷。

    2009年3月23日,原告张某某在天门银田棉麻布业有限责任公司上班时从高处摔下,伤情经司法鉴定为五级伤残。在医疗费用和经济赔偿问题上,双方因赔偿数额差距较大产生争执。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是叔侄关系,该起事故的发生也使叔侄关系变得十分紧张。

    天门法院设在岳口法律服务所诉调对接联系点的人民调解员谢胜华及时了解到该情况,即与岳口法庭取得联系。岳口法庭建议民调员先配合村委会、镇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当事人亲友进行调解,并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双方经过调解未达成协议,原告张某某向法院起诉。

    法官董卫华、程远杰分析案情后认为,双方提出的赔偿数额差距太大,如果判决结案,虽然合法,但是可能存在执行困难和当事人长期的积怨,故调解是该案最好的结案方式。为使调解成功,承办法官根据当事人是叔侄关系的情况,先后多次组织双方家人和亲友配合调解,采取了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调解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当事人终于接受了法官提出的“遵循法律原则,珍惜亲友感情,适当照顾弱者”的观点,于2011年9月29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方及时履行了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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