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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促规范 便捷立案暖民心

汉江中院制定发布规范立案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 2021-12-08 14:46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从网上提交立案材料到法院立案,前后只用不到几个小时,立案的程序也更为规范。”12月6日,来汉江中院开庭的肖律师称赞不已。“以往都是到法院窗口立案,跑一趟至少要花半天时间,如果递交的材料不完整,来回跑两三趟也是常事。”随着汉江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不断深入,立案程序如何更为规范、科学、透明、高效成为汉江法院一直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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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汉江中院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工作的呼声期盼和意见建议,总结梳理存在问题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以规范立案工作及强化司法便民措施为目标,从落实立案登记制;规范案件案号的编制、使用与管理;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设置“绿色通道”;大力强化立案监督等13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立案工作。

立案程序更加规范。《细则》要求依法、准确、及时受理各类案件,严格落实一案一号,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限号立案、干扰立案、以调代立等违规行为。《细则》还对立案程序时间做了规定,要求当事人提交的网上立案材料在七日内及时处理,对外地法院提出的跨域立案协作申请在24小时内办理。对在一个月内调解不成的案件应及时立案,转入诉讼程序审理。

立案程序更加科学。《细则》加强协调配合,立审执统筹兼顾。加强再审审查和审理程序的衔接,防止和杜绝再审案件久拖不立。严格落实随机分案规则,审判人员及审判业务部门不得拒绝接收,如审判人员及审判业务部门推议或拖延办案,引起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立案服务更加便民。汉江法院对受理对湖北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的案件时,不再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交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在诉讼服务中心挂牌设立“涉企、涉军、涉残疾人、涉老年人、涉农民工”专门立案窗口关于立案阶段的各项要求;对不会、不便使用网络技术的老年人,原则上不引导自助立案,直接优先提供窗口立案服务;对网上立案已审核通过的当事人在立案阶段不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增设残疾人无障碍通道。

立案监督更加透明。《细则》要求汉江法院定期通过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律师代表推送信息、征询意见等方式加强对法院有案不立,特别是年底不立案问题的外部监督。对通过最高法院通报、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上级法院立案信访窗口、“给大法官留言”栏目及中基层法院院长信箱等渠道收到的关于不立案问题投诉,建立不立案工作台账,实行逐案清零,及时交办工单,做到一事一查、逐一销号。对不立案问题的投诉,由各院或上级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相应权限受理,在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

据介绍,《立案工作实施细则》是切实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及强化司法便民措施的意见(试行)》,结合汉江两级法院实际制定,旨在统筹辖区两级法院立案工作标准的业务文件,是汉江法院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