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伤心地变“聚宝盆” 遇事还得找法官
近日
仙桃法院沙湖法庭
成功调解一起
某镇政府与其所属渔场农户范某的
鱼塘承包纠纷
案情回顾
2019年,范某承包了某镇政府下辖渔场的31.91亩鱼塘,却未按期缴纳承包费。经多次催讨未果后,某镇政府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鱼塘承包合同,并要求范某支付拖欠的承包费和违约金。
案件审理
考虑到该案涉及民生权益,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吴定帮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组织庭前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
为妥善处理该案,吴定帮法官多次采取“背对背”方式倾听各方对矛盾纠纷起因的阐述,了解各自真实诉求。原来,范某拒不缴纳承包费,是因为其承包的鱼塘存在水路、陆路不通的问题,而某镇政府则表示,因为范某不缴纳承包费,给顺利收取整个渔场承包费带来一定阻力。
了解到案件堵点后,吴定帮法官当即前往鱼塘现场勘察情况,向周边鱼塘承包户详细了解事情始末,并在此基础上,站在双方当事人角度耐心细致地说法理、讲情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尽力解开双方心结。
实地查看鱼塘
在吴定帮法官的努力下,某镇政府为范某承包的鱼塘修通道路,并承诺在一周内解决通水问题,范某则当场支付了拖欠的全部承包款。至此,该案不仅顺利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还续签了新的鱼塘承包合同。
签订调解协议